| 制发机关: | 青岛市发展和 |
| 成文日期: | 20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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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关于焦晨生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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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组研究,并征得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决定: 焦晨生同志任青岛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实行聘期制,聘期至2011年9月); 李传赪同志任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副处长(实行聘期制,聘期至2011年12月); 王体红同志任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副处长(实行聘期制,聘期至2011年6月); 张霞同志任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发展处调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至2013年7月); 岳金峰同志任监察室调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至2013年9月); 范宝财同志任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处副处长(实行聘期制,聘期五年); 董海同志任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副处长(实行聘期制,聘期五年); 李飞同志任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科员;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现任职务任职时间自2008年12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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