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资助体系,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权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2007年我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助学为主体,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在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基础上,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寄宿生活费政策;非义务教育阶段,以财政投入为主体,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分担,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据统计,2007年各级财政对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免杂费和资助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等工作累计投入约3亿元,惠及85万名在校学生,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够享受到不同形式的政府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