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公示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 请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建议

  为加强对市直机关工作的社会监督,提高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我市今年首次选择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性较强的目标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从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有关单位重点目标的详细内容,可登陆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 )、绩效管理网(中国·青岛)(http://jxgl.qingdao.cn)、政务督查网(http://qdzwdc.qingdao.gov.cn)、青岛新闻网(www.qingdaonews.com)查看。具体意见建议请于5月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考核办邮箱(khb@qingdao.gov.cn)。

青岛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2008年度有关单位重点工作目标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人事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建委 市规划局 市市政公用局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市环保局 市交委 市信息产业局 市农委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市海洋渔业局 市安监局  市经贸委 市外经贸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体育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审计局 市统计局 市旅游局 市政府国资委 市政府侨办 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口岸办

市经合办 市物价局  青岛保税区管委 市老龄办 市盐务局  市畜牧兽医局 市农机局  市档案局 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  青岛出版社

市新闻出版局   市地震局   市仲裁办 市供销社 市社科院(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文联 市科协

市侨联  市残联  市红十字会  市贸促会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地税局

 

 

市发改委

1.   推进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建设,力争70个开工或在建。

2.   争取上汽通用五菱整车项目投产、发动机项目主体完工;1000万吨大炼油竣工投产,安邦炼化等项目开工;海西湾造修船基地等船舶、海洋工程项目加快建设;推进高速列车产业化基地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

3.   加强服务业发展综合协调,推进服务业载体建设“3311”工程,编制完成5个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重点培育10个行业龙头企业和10个省级以上服务品牌,1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80%

4.   全面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创建崂山区等3个循环经济示范区、青岛出口加工区等10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等100个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办好中国首届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

5.   实施“企业上市五年计划”,力争2户企业上市;力争企业直接融资8亿元以上。

6.   推进海底隧道、海湾大桥、铁路青岛客站改造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招商局码头、前湾新集装箱码头、宁东送电山东(青岛)等交通能源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

7.   组织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问题规划研究,制定北部高新区产业规划和新河化工基地规划。

 

市教育局

1.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意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抓化推进落实。

2.   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按政策要求提高“县域”内城乡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农村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的生活费标准。加强中小学特色建设。优化普通高中资源配置,逐步扩大市区寄宿制学校规模。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努力提高高中段普及率。

3.   全面完成东海岸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围绕环胶州湾地区拥湾发展的战略格局,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加强金融、物流、机械制造等专业建设。深化职业教育“半工半读”办学模式改革,健全中等职业教育学生顶岗实习制度。

4.   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组织好工程实施及资源应用建设和指导工作,促进优质教学资源进课堂。

5.   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有关情况,提出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出台补贴方案。

6.   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提高特殊教育义务段补助标准。

7.   2008年解决市内四区49所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采用集中供热等方式解决市区学校的冬季取暖,逐步淘汰燃油锅炉。

8.   为农村镇及镇以下义务教育阶段所有(约32万)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减轻农村家庭学生就学、入学负担。

9.   年内开工建设青岛第一国际学校。学校规划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办学规模约2000人,20089月开工建设,12月完成主体工程。2009年建成。

市科技局

1.   重点支持10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支持我市企业参与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2.   组织编制青岛软件园鳌山园区规划并实施;签订软件园-青大合作建设软件学院协议;引进鳌山园区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并投产;年内引进日本NEC、韩国Interpark等软件企业。

3.   实施中小企业培育计划,支持3家以上企业实施项目研发及产业化,培育1家产值过亿元新材料骨干企业;建立检测与标准化服务平台,完善石油和化学工业新材料与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支持3个以上新材料重点产业化项目,争取1项国家项目支持,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

4.   组织有关院所和企业,重点突破高纯度鱼皮胶原蛋白肽、海洋新型防护及材料、星鲽和江鲽苗种规模化繁育和健康养技术。

5.   支持禽流感疫苗、生物芯片关键技术研究,争取取得突破;培育两家规模大、自主创新能力强的生物工程骨干企业,促进重大生物科研项目转化和产业化。

6.   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完成《青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送审稿编制;完成《青岛市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办法》规章送审稿;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加大对商品流通领域假冒、冒充专利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发明专利申请总量达到8850件,同比增长20%

7.   抓好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建设,6月底完成整体建设工作。

8.   年内组织指导完成市北电子商务、即墨纺织服装、胶州塑料模具制造和平度机械制造4个区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年内出台我市区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市民政局

1.   对全市1000户“三老”优抚对象危漏房屋全面进行修缮,切实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

2.   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建设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预算1800万元对90个达标社区予以奖励,对和谐社区建设的10个示范街道和100个示范社区予以表彰。

3.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将每户每年救助上限由原1800元提高到4000元;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将重大疾病救助病种由4种扩大到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相同范围;实施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制度,将低保边缘家庭界定标准由原低保标准上浮20%提高到50%

4.   出台困难老人居家养老补贴制度、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办法、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补贴资助办法,促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5.   实施养老服务新“双千”计划,在市内四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新增政府购买服务的困难老年人1000人;在市内四区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新增1000处社区互助养老点,其中800处为社区养老互助点,100处为“托老所”,100处为老年人娱乐室。

6.   完成市救助管理站重建、孤残儿童养护中心建设任务。

7.   认真做好应急救灾工作,年内争取中央救灾款300万元;强化救灾减灾工作,年内编发并为10万个城区家庭发放《家庭安全防灾必读》,引导广大城区居民提高灾害应急自救能力;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2-3个;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8.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开展慈善助医、助学、助残、助困、安老、慈孤等爱心救助活动。

市司法局

1.   指导规范区市、镇街、片区、村居、楼院“三级五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横向部门联动、纵向上下贯通的立体调解工作体系;拓展诉讼内委托调解工作,建立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联动联调机制,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大调解”格局;探索建立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核定人数、评定等级、区市备案;新建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10家以上。

2.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大对农民工、农民及其他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参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化解,争取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较上一年度增加20%。规范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指导,案件回访率达到100%,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3.   建立市级“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平台,指导各区市规范“12348”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的运行,打造市、区市、镇街三级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纠纷排查、纠纷调处、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和巩固治理。

4.   开展奥运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不低于50%

5.   开展司法所建设年活动,继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内镇街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司法所队伍建设,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推行“庭所”联动,建立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人民调解联动机制。

市财政局

1.   力争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42亿元,增长17%。其中,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43亿元,增长17%。

2.   完善市与区(市)两级财政分配关系,重点是增加对区(市)财力支持,将五市应上缴省财力部分全部由市本级承担,建立财政收入增收的激励机制,调动区(市)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区(市)财政保障能力。

3.   争取市本级财政的民生支出达到69亿元,增长30%,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4.   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力争将市级行政事业支出的增幅控制在3%以内。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教育、科学、文化及卫生等社会事业支出增长25%以上。

5.   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支持力度,力争市本级财政 “三农”投入增长30%以上,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   力争市本级财政医疗卫生事业支出增长30%以上。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80元,努力减轻农民看病就医的负担。

7.   力争市本级财政文化事业支出增长30%。新设5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突出支持公益文化事业,支持公共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和群众艺术(文化)馆免费向社会开放,支持农村基层文化建设重点工程,促进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

8.   统筹安排财政资金30亿元,增长30%,加快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海底隧道接线工程、快速路三期和火车站改造等重大项目,积极促进“一主三辅多组团”新城市框架建设。

市人事局

1.   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作风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奥运奥帆知识以及公共危机管理等培训。根据省统一安排,做好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

2.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研究完善我市有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和人事争议仲裁等工作。

3.   实施“222”引才工程,引进博士200名,引进硕士及高职称、高技能人才2000名,引进本科及特需人才20000名。

4.   做好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完善院士和高层次专家服务体系。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的平台建设,发挥青岛市博士后联谊会作用,促进博士后交流与合作,新增12博士后工作站。

5.   围绕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通过举办项目洽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引进国外高水平专家和留学人员,组织系列专题出国(境)培训,不断提升引智工作成效。

6.   推进人才市场建设,完善有形市场、无形市场等多种途径配置人才的服务体系,逐步增加科技含量较高和社会需求较大的人才服务产品,不断增强人才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人才中介机构服务与管理,促进人才服务业健康发展。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   认真落实促进就业法,实现城乡就业20万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就业12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   扶持发展创业培训基地,规划建设化工与环保、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创意产业四个实训基地。

3.   健全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制度,全年组织城乡劳动者培训12万人,其中,组织创业培训不低于5000人。

4.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镇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净增8万人。

5.   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被征地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即征即保,覆盖面由被征地农民向普通农民延伸,参保人数达到60万以上,覆盖到1000个村庄。

6.   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提升劳动合同管理和服务水平,年内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7.   及时发布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完善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按照省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8.   做好社保基金的监管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市建委 

1.   完成奥运场馆周边燕儿岛路、福州南路等25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完善奥帆赛场馆周边亮化,将现有五四广场百米喷泉改造成灯光喷泉,在东海路沿线5座建筑外立面利用LED灯具建设奥帆赛内容的动态图形;搞好迎奥绿化,对奥运场馆周边的五条道路及香港路、东海路的16处节点进行摆花和增绿、置景等绿化建设,在山宁立交桥和福宁立交桥周边进行垂直绿化,完成太平角林地景观工程建设。

2.   完成费县路、广西路、广州路、泰安路、北京路、单县支路6条火车站周边道路改造,包括车行道拓宽、翻建、人行地道、管线敷设,以及景观、交通工程。

3.   利用青岛火车站改造有利时机,完成快速路三期工程跨铁路部分桥梁施工。

4.   完成长沙路人行道、路灯等附属工程建设。主要包括道路、桥梁、交通设施及电力(含路灯)、电信(含有线电视)、热力、煤气、给水、雨水、污水等各种专业管线。

5.   协调市南区政府做好云南路、四川路主隧道及团岛二路、台西三路匝道口房屋拆迁;在拆迁顺利的情况下,争取胶州湾湾口海底隧道青岛端接线工程完成100

6.   完成市区24条河道综合整治方案,以各区为主体,逐步展开市区河道治理工作,完成板桥坊河上游、河西河综合整治。

7.   编制完成308国道快速公交系统项目建议书、重庆路快速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跨海大桥接线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新疆路快速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等。

8.   协调相关区政府新开工12个旧城区改造项目,新开工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9.   协调相关区政府整治改造120栋筒子楼;综合整治4片旧住宅区,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

10. 充分做好准备,51日起实现中山公园、植物园免费对市民开放;落实年度投资,组织太平山中央公园国际方案征集、评审,并报市政府批准。

 

附件:

一、重点目标6涉及的24条河道名称:

海泊河、昌乐河、仲家洼河、日用化工厂支流、杭州路河、湖岛河、孟庄路河、李村河、张村河、大村河、水清沟河、郑州路河、河西河、杨家群河、金水河、南庄河、侯家庄河、晓翁村河、西大村河、西流庄河、板桥坊河、楼山河、楼山后河、刘家宋戈庄河。

二、重点目标8涉及的旧城区、城中村明细:

(一)12个旧城区明细

1.市南区旧城7个:火车站商圈改造、南岛组团、嘉祥路区域、东平路区域、燕儿岛路地块改造、市民政局干休所改造、泰州路地块改造

2.市北区旧城3个:东吴家村改造、快速路B-5地块改造、台柳北侧改造项目

3.四方区旧城2个:瑞昌路片、人民路片

(二)12个城中村明细

1.四方区旧村4个:双山村、保尔村、小水清沟村、郑州路两侧村庄改造(一期)

2.李沧区旧村8个:文昌阁、下王埠、大枣园、湾头村、郑庄村、李家庵村、南岭村、尤家村

三、重点目标9涉及的筒子楼、旧住宅区明细:

(一)120栋筒子楼明细

1.市南区(17栋),其中:

纳入“两改”的15栋:四川路51号楼、四川路52号楼、四川路53号楼、四川路54号楼、四川路55号楼、四川路56号楼、四川路57号楼、单县路45号、单县路97号、四川路19号、四川路19号甲、燕儿岛路71号楼、燕儿岛路72号楼、燕儿岛路73号楼、燕儿岛路74号楼

改建扩建2栋:龙山路11号楼、龙山路12号楼

2.市北区(38栋),其中:

纳入“两改”的3栋:茌平路1号、博平路17号、大连路2

改扩建改造30栋:寿光路25号、登州路61号、登州路249号楼、登州路2413号楼、登州路2414号楼、松山路5号、泰山路143号、泰山路145号、延安一路26号、大港一路41号楼、台东西二路29号、台东一路32号、泰山路135号、泰山路137号、登州路20号甲2号楼、泰山路108号、大港一路42号楼、长山路4号甲、长山路6号、镇江路43号甲、镇江路43号乙、镇江路49号、镇江路53号、镇江路55号、延安三路172号、历城路1号、台东西二路25号、台东西二路27号、云门一路38号、云门一路40

整治维修5栋:恩县路1-7号(北楼)、恩县路1-7号(西楼)、恩县路1-7号(南楼)、恩县路1-7号(东楼)、恩县路9-19

3.四方区(42栋),其中:

纳入“两改”14栋:杭州路187号(2栋)、杭州路185号、杭州路209-211号、杭州路213号、杭州路201号、杭州路362-364号、杭州路205-207号、杭州路183-3号、杭州路183-4号、杭州路183-8号、杭州路183-9号、杭州路183-10号、杭州路183-11

改扩建方式改造25栋:兴元一路91-4号楼(4栋)、宁化路37号、宁化路39号、湖清路7-1、四流南路187号甲、开平路141号楼、开平路142号楼、开平路143号楼、开平路161号楼、开平路162号楼、开平路163号楼、淮阳路21号南楼、淮阳路21号北楼、开平路201号楼、开平路202号楼、开平路203号楼、周口路951号楼、周口路954号楼、周口路958号楼、人民路296号、嘉兴路5号、郑州支路2

整治维修3栋:开平路182号楼、开平路183号楼、淮阳路213号楼

4.李沧区(23栋),其中:

改扩建方式改造13栋:永平路59号、永平路36号、永平路38号、永平路40号、东山一路36号、东山一路38号、东山一路40号、永平路61号、永平路663号、永平路665号、沔阳路5号(3栋)

整治维修方式10栋:永安支路1号楼、永安支路2号楼、永安支路3号楼、永安路57号、永安路60号(4栋)、振华路65号、永安路65

(二)4片旧住宅区

市南区:劈柴院整治

市北区:上海路周边整治

四方区:水清沟三小区

李沧区:西山二小区

市规划局

1.   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并按程序报批。

2.   完成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共19片控规修编工作。

3.   完成高新区概念规划设计和启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4.   完成环胶州湾核心圈层概念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5.   完成环胶州湾核心圈层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

6.   完成奥帆赛城市景观环境概念规划,完成奥帆赛主题雕塑、“帆船之都”景观雕塑规划设置,浮山湾、五四广场夜景观规划设计。

7.   健全城规委专家咨询制度,依法实施城规委审议事项的对外宣传和成果发布制度。

8.   完成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并按程序报批。

 

附件:

重点目标2中的19片控规包括:

市南区:中片区、东片区

市北区:中央商务区、中片区、西片区、杨家群片区、东西快速路一期两侧

四方区:北片区、中片区

李沧区:西南片区

崂山区:崂山中心区及浮山南侧片区、沙子口四姜一湾片区、崂山科技城片区、午山片区

城阳区:中心区、204国道片区

黄岛区:凤凰岛旅游度假区、黄岛北部工业新区、大炼油重石化区

3、重点目标45中的“环胶州湾核心圈层”范围包括:

胶州湾东岸:

南起团岛、东至快速路三期接线、北至老港区区域;

南起老港区、东至重庆路和四流南路、北至白沙河区域。

胶州湾底部:

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核心的区域。

胶州湾西岸:

胶州市南起洋河、西至环湾高速、北至胶州少海少海区域;

黄岛区红石崖区域。

市市政公用局

1.   确保供水安全稳定,正常运行,优质供水(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范要求);保证排水畅通,达标排放,赛区水质达标(比赛区域海水水质达到《海水水质》(GB30971997)的二类标准);确保供气安全稳定;确保涉及5项赛事所有区域供热安全、稳定、优质;确保赛事公厕满足需求,卫生整洁,市容环境卫生洁净。

2.   20086月《青岛市供热专业规划》、《青岛市燃气汽车加气站规划》、《青岛市燃气专业规划》上报市政府;2008年底《青岛市排水专业规划》完成编制方案;申请《青岛市给水专业规划》修编资金,在资金到位情况下开展给水专业规划修编工作。

3.   新增供热面积380万平方米,年内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48%。新建李村东热电厂2116兆瓦热水锅炉、扩建福利院供热站、错埠岭热电厂、东亿供热中心扩建2116兆瓦热水锅炉,发电厂一期改造,福州路供热站搬迁替代工程。

4.   50年以上自来水管网改造10公里,最大限度降低我市供水管道泄露事故率。编制15年以上燃气设施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争取资金进行改造。

a)   2008630,完成楼山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通水运行;完成李村河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通水运行,提高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节能减排。

5.   做好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6.   完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 2008年9月30日,小涧西垃圾填埋场生化处理投入运行。

7.   200851日起,取消七区248座公共厕所收费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1.   在市内四区建设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不少于3000套,用于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由14元提高到16元。确保市内四区家庭人均月收入61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2.   创新建设模式,主要在旧城村改造项目中配建。增加中小套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内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

3.   修订《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加大限价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力度,年内开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6700套。

4.   制作全数字正射影像、数字高程模型和彩色数字线划图等,开展土地利用现状野外实地调查。完成七区统一内涵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技术设计和外业调查工作。

5.   开展创建优秀物业管理项目活动,1个物业管理项目获“国家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称号,3个物业管理项目获“山东省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称号,10个物业管理项目获“青岛市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称号。

6.   建立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络体系;按照《关于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组织搞好第八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

7.   坚持集约利用土地,挖掘用地潜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市环保局

1.   做好2008年奥帆赛相关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实施迎奥运环保行动计划。加大对前海一线陆源排污的环境监管监测力度,从4月份起,赛前每周、赛时每天对前海一线排水口进行巡查、监测并及时报送监测分析报告。在奥帆基地设立空气质量和环境噪声监测点,确保奥帆中心场馆及周边空气质量及噪声达标。做好奥帆中心危险废物清运及无害化处置监管工作。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和核安检能力。对全市23家重点环境风险隐患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奥帆赛环境安全。

2.   制定《青岛市2008年污染减排计划》,落实总量控制目标责任,继续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和定期核查,自3月份开始,每月现场检查2-3次、4-8个减排项目,每季度进行调度,每半年进行核查。对已完成减排任务的项目,核算污染物减排量并建立相应的减排档案。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较2007年减少7%4.5%

3.   实施重点污染企业脱硫设施建设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全市50台燃煤锅炉安装烟气脱硫设施,100家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及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安装和完善在线监测设施。

4.   持续推进中日循环型城市合作项目。认真开展青岛城市循环经济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课题研究。完成30家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30家企业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5.   制定青岛生态市建设2008年工作要点,做好2003-2007年《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省级检查考核的迎检工作,组织签订新一轮生态建设责任书。指导即墨、胶南、莱西市做好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农村环保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优美镇、生态村建设。

6.   大力推进白泥和二氧化硫双向治理和电石泥综合利用工程、铬渣渗滤液资源化处理工程,探索新技术新途径,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7.   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开展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行动,机动车排气检测达标率达到80%以上。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2天以上。

8.   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编制并实施《青岛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淘汰燃煤锅炉50台,对30家污染源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

 

市交委

1.   完成滨海公路南段一期工程的路基、小桥涵工程,80%大中桥工程和特大桥下部工程,进行实验段路面施工。

2.   完成青岛海湾大桥主线工程的40%桥梁下部和20%上部结构工程。

3.   建成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3#泊位并投入试运营,完成6#、7#泊位码头主体工程。

4.   建成青岛港集团前湾四期110万吨级、1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主体工程。

5.   继续推进铁路青岛客站改造工程,奥帆赛前投入使用。

6.   新改建农村公路800公里,行政村油(水泥)路通达率提高到97%以上。

7.   完成青岛长途汽车站改造工程并于20087月底前投入使用。

8.   推进青岛港客运站改造工程,完成客运站大楼装修改造、封闭围网设置、安保设施配置更新等工程。

9.   更新公交车480辆,进一步提高公交车档次,提高尾气排放标准,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改善大气质量。

市信息产业局

1.   加强统一规划和管理,出台《青岛市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完善公共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做好北京软博会、大连软交会的参展工作,推介和宣传青岛软件园区和企业,加强与国内外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合作。

2.   与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共同组织“机器人足球队”在青比赛。其间完成4大类、16小类的不同级别的比赛。组织青岛机器人足球代表队参加比赛。

3.   加快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青岛市800兆数字集群网络,在各区优化覆盖的基础上,扩大覆盖范围,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基站的选址工作,全市建成46个基站,优化场馆内新增单体的分布,逐步建成数字城市管理系统,新增1000部集群终端,为2008年奥帆赛提供有力的通信保障。

4.   紧紧围绕奥帆赛,以国家示范工程项目为重点,建设奥帆赛公众地理信息服务平台,丰富、完善青岛市地理空间框架,为奥帆赛参赛者、公众提供地图浏览、地理位置查询、驾驶导航等各种权威、可靠的地理信息服务。

5.   总结我市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前三年发展经验,出台《青岛市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三年滚动发展计划2008-2010》。培育信息技术应用示范企业10家、示范项目20个、优秀企业信息化服务机构6个。

6.   推广四方区社区信息化经验,构建四方区社区信息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争取列入国家社区信息化试点,推动全市社区信息化建设。

7.   扩大RFID技术在生产线管理、油港电子车牌管理、轮胎生产销售管理、养殖管理、物流和集装箱管理以及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的应用。在标签封装技术、读写器开发与生产、应用系统开发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该技术实现产业化。

 

市农委

1.   组织实施以“五化”(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为重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扶持1000个村实现 “五化”目标。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工程,培育100个“四五”标准示范村。

2.   完成列入市办实事“食品安全体系”的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和五市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阶段性建设任务,升级改造实验室基础设施,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五市县级质检站全部通过省级计量认证。

3.   发展多种形式农村新能源,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新增受益农户2万户,  每年减排二氧化碳1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800吨,为农民节本增效达到3000万元以上。

4.   继续推进100万亩优质蔬菜示范区建设,改善农业基础生产条件,其中新增菜田面积10万亩,示范区蔬菜总产量达到350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0%以上。

5.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育30家合作社达到“四化”标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50家,带动农户8万户,入社农民收入与非合作社成员相比平均增加10%以上。

6.   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为农民创业提供基本条件,年内扶持1万名农民自主创业。

7.   巩固传统农产品出口市场,积极拓宽农产品出口渠道,确保年内农产品出口达26亿美元。

8.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15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升级。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0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能力达到85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比上年增长20%

附件:

1、重点目标1扶持实施“五化”工程村庄名单

 

即墨市:

环秀街道:子头、庙头、前东城、国家泊子、小韩村、李家西城西、花园、西窑上、后东城、东兴家疃、西兴家疃、塔元头、大韩村、孙家官庄、张家土桥头、林家土桥头、西山前、南叫、国建

通济街道:庄头、杨家村、后疃、辛家庄、长阡、刁家疃、北龙湾、兰家庄、陈家河、前枣行、仇家、庞家、小李村、枣行、西城东、郭庄二、郭庄三、东山东、赵家岭、华桥、云桥

龙泉:西蒋、北杨、东杨

蓝村镇:一里、二里、四里、六里、泊子、王家屋子、稻香、管家屋子、郭家屋子、家庄、小官庄、姜家屋子、辛家屋子、贾戈庄、后白塔

北安街道:营东、上疃、辛庄三村、兰家庄、小庄、王家后、下疃、宋化泉、卢家庄、刘家演泉

龙山街道:前北戈、石龙庄、大留村、后北戈、水场、刁烟、团彪、后街、松山、上开、下开、高埠洼、河西

温泉镇:西石桥、宫家庄、南北行、东温、西扭、西夼、西温、东崖、后街、山里、北黄埠、前海东、臧村、东皋玉

普东镇:长直

大信镇:郝家庄、丁家、小金家、小信村、官路、宫家、南王家庄

南泉镇:北泉、泉东、前埠头、栾埠、东辛

七级镇:张王庄、泉庄、康家庄、南张院、綦家埠

移风店镇:堤前、马军寨、黄戈庄、大院、大坝、徐家沟、肖蓝庄

刘家庄镇:天宫院、小吕戈庄

段泊岚镇:程二、姜家坡、孟戈庄

灵山镇:河南一村、河南二村、泉上

华山镇:刁庄、沃家泊子、梁家疃、洽泊、韩家岭、西牛、后柘、万华埠、前柘、洼前、吴家岭、柳四村

店集镇:池戈庄、王家庄、于庄、南里、上街、西街

金口镇:四里、金口、孙家沟、于家屯

丰城镇:西百里、时家村

田横镇:沟里、北丁、纪家庄、山东头

王村镇:西王村、杨戈庄、沙戈庄

鳌山卫镇:东里、后寨、场元、高袁庄、高戈庄、南选、马山前、新民、姜家白庙、东邱白庙、北泊、河崖、星石庄、新河庄、大任、七沟一村、七沟三村、向阳庄、西上庄、院上

开发区:张烟、北关、辛戈庄、新生、新建、北阁、解家营、十亩地、石河头、黄家西流、南杨头

胶州市:

里岔镇:河北、游家屯、黄阿洛、远阿洛、高福庄、薛家庄、后良乡、前沟、谭一、孙家庄

马店镇:大铺、韩一、小后屯、韩二、葛戈庄、大后屯、宋家泊子、官庄、马西、朱家寨、楼子埠、西王庄、张跃屯

胶北镇:东赵、秋连庄、肖家屯、后七、北台、店子、玉皇庙、西小屯、陈家河头、辛屯、南梁、东蔡、杏果庄

胶西镇:雅会村、陈家屯、逯家屯、大行一、胜利庄、赵家店、陡沟、马家村、尹家店三村、尹家店一村、花园、大行三村、齐家屯、尹家店二村、大行二村

杜村镇:孝源店子、刁家岭、久安屯、郝家庄、西王家庄、肖家洼、寺前、房沟、河崖、丰华屯、大有庄、辛集、西小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