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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诿扯皮130416]: 局长好!我想问局长,农民的土地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被非法占用》,村委和户主(子女已分家,也没经过子女同意)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无论是否有效,子女是否有权拒绝同意???请局长注意的是《被非法占用》情况下,希望局长能正面回答!不要答非所问!!!
答复:您好,由于您所提的问题和情况表述比较模糊,建议您在本次在线访谈结束后,可电话详细咨询我局,联系电话:82663270。 [公平公正]: 陈局长,您是我们的希望,希望您能回答我的问题,不要让我们老百姓被政府抛弃!让我们找到真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人。我们的要求是合理的 [公平公正]: 我们是四方区杭州路河上这片房子。说是6月20日拆迁完成。我们没地方去,房子是买四方区政府的!我们无力和政府对抗,现在四方区政府要求工商不给我们年审,铁通给我们断了电话线!动用黑社会来拉网挡我们门头。我们该怎么办?? [公平公正]: 现在不是说阳光拆迁么?为什么我们还没有阳光,房子是四方城建盖的!属于建管局!是政府单位!是违章房政府为什么卖给我们?难道你们对政府盖房子就完全没有监管么?? [公平公正]: 房屋登记办法是2008年出台的,18年的政策变化,难道老房子按照新政策吗?出台一个新政策难道就要我们老百姓买一次帐吗?请问我们95年前的房子应该依照哪个政策规定? [公平公正]: 请问相关部门是哪些部门?我们该去找谁 ?谁能给我们准确答复,不要像踢球一样,到处找不倒人管,直接找黑社会给拆了 [公平公正]: 陈局长,请问建委会不会盖违章房?他盖不违章,我们买就成违章了?请问这个事情合理嘛?我该找谁?您所说的有关部门是什么部门。我不想再被踢出去了!马上就没地方吃饭了! [公平公正]: 如果现行的法律法规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话那我们这就不是问题了。。。。。。 答复:公平公正,您好!依据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的有关规定,新建房屋应由建设单位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建设工程施工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成后再与购房人双方共同持合同、发票、申请书等申请新建房屋转移登记,办理购房人的产权证。 依据您所提供的房屋坐落杭州路12号,经查询房地产登记档案,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未进行初始登记,故您无法办理产权证。建议您联系开发建设单位查找有关建房资料后到我局所属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对于您所反映的拆迁问题,按照市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建议您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或四方区政府反映。
[泰山]: 陈局长你好,我们四方区人民路285号的居民已经走访过市规划局,市规划局的有关部门也已明确答复过青岛联创实业有限公司到目前为止也没提交规划方案,更别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请问陈局长你能帮四方区人民路285号的居民回答我们应该怎么做。 [廉政]: 陈局你好,四方区人民路285号的土地市规划局讲至今没有接到开发商的规划方案,土地开发商也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们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就给该开发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请问符合法定程序吗? [我要活]: 陈局长四方区人民路285号的开发商至今没有办理规划手续,也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在已经拿到我们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土地使用权证,请问符合法定程序吗?谢谢
答复:经查,青岛联创实业有限公司目前尚未申请办理四方区人民路285号地块土地登记,未领取《房地产权证》。关于该地块规划方案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问题,建议咨询市规划局。
[青岛银]: 八大湖的问题怎么不回应啊?? 答复:焦点访谈栏目报道八大湖小区改造项目有关情况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成立了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市南区政府也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和工作情况确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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