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交易访谈实录
2010年08月19日


主持:
为全面宣传房地产登记、交易、测绘法律法规,解答市民在房地产登记、交易、测绘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切实为民办事,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刘鹦宁主任将于2010818(星期三)下午230-400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访谈栏目,与网民互动交流,解答相关政策、问题,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 2010-08-18 11:11:55]

主持: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来到青岛政务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请来了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刘鹦宁主任,就市民在房地产登记、交易、测绘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互动访谈。刘主任欢迎您,请先跟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 2010-08-18 14:32:21]

刘鹦宁:各位网友:大家好!房地产登记、交易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房地产登记、交易管理部门,我们深感责任之重,始终紧紧围绕维护权益、规范秩序的工作重心,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003年和2009年我们两次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集中处理,但仍有部分房屋不具备办证条件。今天,通过在线访谈平台与广大网民交流沟通,就是希望能了解更多的情况,收集更多的问题,为大家提供更多的帮助。同时,借此机会,对各位网友给予我们工作的帮助和理解表示感谢。 [ 2010-08-18 14:32:21]

办证急:我是德平路50号居民,于2003年购买的浩翔房地产开发的德平路50号房屋,一直未办下房产证,与我同时购买的朋友买的莱芜一路的浩翔的房屋去年就办下证来,但我们这边迟迟没消息,今年4月,杜局长在访谈节目中说近期可以办,但现在还没消息,每次去贵局询问,都说正在办,我想请问刘主任,能不能给个确切消息,很急,谢谢 [ 2010-08-18 14:38:38]

刘鹦宁:您好!德平路50-54号项目(原德平路改造工程1-2号楼)系青岛浩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因前期存在超规划及容积率建设问题,不具备办证条件。对上述问题,经我中心多方协调,有关手续已基本完善。该项目现已进入实测绘程序,在完成测绘并办理项目初始登记后,预计9月中旬购房人可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 [ 2010-08-18 14: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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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主任,您好! [ 2010-08-18 14:38:59]

刘鹦宁:网民朋友们好!欢迎就房地产交易、登记、测绘有关问题提问,我们将尽力为您解答。 [ 2010-08-18 14:38:59]

猫猫:关于房屋测绘面积,虽然社会上有许多测绘中介机构,是不是只要是涉及到房屋确权发证,该面积就是由交易中心进行测绘或者确认的?换句话说,如果认为民已发证的房屋面积有问题,是不是就应当到交易中心去反映?另:如果某一个住户认为自己购买的商品房面积有问题,在目前情况下有解决的渠道吗?谢谢。 [ 2010-08-18 14:46:25]

刘鹦宁:您好!我市的测绘业务已推向市场,目前已有79家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只有取得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才能开展相应的测绘业务。但对用于房地产登记的测绘成果,须报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测绘部门备案,备案后的成果方可作为房屋登记的依据。权利人若对购买的商品房面积有异议,可申请由原测绘单位复查或另申请其他有测绘资质的单位重新测量。若测绘结果确实有误,经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测绘部门审核后据实更正。 [ 2010-08-18 14:46:25]

JERRY
刘主任 你好!我有个问题请你解答一下好吗?我是青岛南京路荣昌花园住户,我家是五楼,房子的户型和二楼的一模一样,二楼的房子却比我家大了4个平方。我家能把这四个平方重新登记上吗?  [ 2010-08-18 14:58:34]

刘鹦宁: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不知是购买的商品房还是通过公房出售购买的房屋?因公房出售的房屋和商品房面积测算分别执行不同的测量规范,两种测量规范所适用范围、计算规则不同,房屋面积的测算结果则有所不同。如您所反映的为公房出售房屋,可向原测绘计算单位申请复查,测算复查结果由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初审确认后,报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复核备案。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如您反映的为商品房,则可向原测绘单位申请复查或可委托其他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机构进行复测。需要说明的是,房屋面积复测必须以整栋楼为单位进行测量,须所有住户予以配合,并按规定缴纳测量费。 [ 2010-08-18 14: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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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主任,您好,我也是德平路54号居民,我想问下关于您回复的进入实测绘程序,还有没可能再出现类似不符规定的现象,导致又无法办证 [ 2010-08-18 15:02:55]

刘鹦宁:您好!该项目土地、规划、竣工等建设手续已基本具备办证条件,尚待实测绘完成并由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项目初始登记后,购房人即可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 2010-08-18 15:02:55]

猫猫:谢谢刘主任,可是我们去咨询对商品房面积有异议怎么办时,答复说如果对面积有异议,需要对整个楼座进行复测才可,而且要交纳整个楼座面积的测绘费,这对于单个住户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请问刘主任,这种答复对吗?如果对面积有异议,是不是必须得这样做?谢谢 [ 2010-08-18 15:18:34]

刘鹦宁:您好,按《房产测量规范》计算规则,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是以幢为单位的,所以要对整个楼座进行复测后才能计算每户房屋建筑面积。根据测绘产品收费标准,委托人应交纳相应的测绘费。若复测结果证明原测绘成果错误的,委托人可要求原测绘单位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若复测结果无误的,应由委托人按规定交纳相应费用。 [ 2010-08-18 15:18:34]

大哥好:我市有多少家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请问能不能列个详细名录和表格? [ 2010-08-18 15:27:23]

刘鹦宁:网友你好!目前,我市共有79家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明日你可登陆我局网站(www.qdfd.com.cn)查询具体名录。 [ 2010-08-18 15:27:23]

JERRY132949
可是无论如何计算,房型是一样的,他在底层,我们是高层,我们应该比他们大 [ 2010-08-18 15:33:45]

刘鹦宁:您好,我市自199611实行房改制度以后,房屋的产权来源趋多样化,同一楼栋房屋可能通过商品房、公房出售房屋、房屋拆迁安置等不同方式取得。您的房屋房型虽然一样,但可能因商品房和公房出售房屋所适用的测量规范不同,而使房屋登记面积有所差异。 [ 2010-08-18 15: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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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听证会还不举行吗?刘主任 [ 2010-08-18 15:34:17]

刘鹦宁:您好!请问您咨询的是我市的基准地价还是某一地块的地价? [ 2010-08-18 15:34:17]

老孟:刘主任,您好!我是崂山区橄榄城业主,我们房子交工已一年多了,还没有办下证来,请问这是谁的责任,业主如何主张权利. [ 2010-08-18 15:54:31]

刘鹦宁: 您好!房屋交付并不是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必要条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办理权属登记的前提是开发单位建设手续齐备,申请办理完毕初始登记。开发单位初始登记的条件是: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建设项目按照土地、规划等批准条件建设,不存在超规划、容积率等问题。 您可以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完善手续办理初始登记;如果开发单位不具备上述条件不能办理登记的,您可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开发单位办理完毕初始登记,您可以持下列申请材料与开发单位共同申请办理个人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登记申请书、身份证等,到崂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联系电话55557612。 [ 2010-08-18 15:54:31]

大哥好:昨天看早报,说对公改私的老房子如果对面积有异议,可以上辖区房管所去申请复议。但我们区房管所,工作人员对我们爱理不理的,根本不愿意受理,还推脱说让我们把八大峡找你们交易中心办理。这么推来推去的,请问我们到底找谁?房管所不受理,我们也不能逼人家受理。 [ 2010-08-18 15:55:58]

刘鹦宁:您好,根据有关规定,对公房出售房屋面积复查申请,房屋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应予受理。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下线后,我们将帮您协调。 [ 2010-08-18 15:55:58]

大哥好:能否解释一下,为何八九十年代的老房子,一二楼普遍要比上面楼层建筑面积小? [ 2010-08-18 15:57:38]

刘鹦宁:您好,八九十年代设计的房屋,一般一、二层墙体比二层以上楼层墙体厚,按《房产测量规范》外墙的一半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另一半计入套内建筑面积,因每户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共有分摊面积之和,所以墙体较厚的建筑面积较小,反之建筑面积则大。 [ 2010-08-18 15:57:38]

大哥好:您说的我市共有79家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是不是有误? 应该是有79家测绘机构,其中并不是所有的测绘机构都有房产测绘的资质。 我登陆市国土局网站,没看到你说的名录。能否在这个网谈上附一份详细名录。方面我们查询。 [ 2010-08-18 15:59:59]

刘鹦宁:您好,我市现有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共有79 ,其中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机构34家,可登录WWW.FDZY.GOV.CN网站查询。谢谢您的关注。 [ 2010-08-18 15: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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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局1992718发函要争议我赵传福东吴家村北临字34号东三间房屋的争议人新兴公司、赵传义出具东吴家村北临字34号房屋东三间建房证据,时效一个月,请贵局出具新兴公司、赵传义向贵局提供的证据。请在网上公布他们出具的证据,争议人提供不出东吴家村北临字34号房屋东三间建房证据,没有证据争议就不存在。请履行承诺,给我在房产证上添上东三间面积平方数。 [ 2010-08-18 16:00:39]

刘鹦宁:您好!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房屋登记应当提交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材料。若您能够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您建正房东三间的证明或新兴公司出具的正房东三间系您自建且产权归您所有的证明后,我局可依法给予办理登记;若您不能提供规划批建证明或新兴公司与您对产权归属有争议,您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待法院出具房屋归属的生效法律文书后,我局将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办理登记。对于新兴公司的异议材料存于您办理西三间房屋登记档案中,您可查询该登记档案。 [ 2010-08-18 16: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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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主任,我咨询的是基准地价听证会。怎么还不举行呢? [ 2010-08-18 16:00:51]

刘鹦宁:您好!经落实相关部门,基准低价听证会的准备工作目前正积极推进中,预计将于近期举行。 [ 2010-08-18 16:00:51]

主持: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政务网——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网民朋友还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政务网——政府在线栏目提交。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感谢刘主任。 [ 2010-08-18 16:02:19]

刘鹦宁:各位网友:限于时间,今天的问题不能一一解答,我们将把问题带回去,一一进行研究落实,尽快提出办理意见和相关建议。最后,再次对广大网友对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致以诚挚的谢意。谢谢大家! [ 2010-08-18 16: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