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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今天下午2:30-4:00,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陈立新同志将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访谈”,就土地管理方面的问题和网民朋友进行在线交流,解答网民朋友在土地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欢迎届时参加。 [
2010-06-17 09:59:18]
主持: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来到“青岛政务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请来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陈立新副局长,就土地管理方面的问题和网民朋友进行在线交流,解答网民朋友在土地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陈局长,欢迎您,请先跟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
2010-06-17 14:35:00]
陈立新:各位网友,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有机会与广大市民和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也很感谢青岛政务网提供这样一个沟通平台。我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测绘和房屋、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的职能部门。今天将重点就土地管理工作跟大家交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行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耕地红线;努力加大土地供应,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在这里,我真诚地希望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到民生在线栏目,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
2010-06-17 14:35:00]
aa:领导好,我 想问下青岛浩翔开发的德平路50-54号房产证何时能办下来,急死了 [
2010-06-17 14:37:47]
陈立新:市北区德平路50号(原德平路改造工程1-2号楼)由青岛浩翔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经与开发商联系,该项目现正在申请办理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手续。因部分房屋建设情况与规划批准情况不符,尚未取得实测结果,现开发商正在积极协调解决中,故暂无法取得建筑面积实测证明,无法办理初始登记。我们将敦促开发商尽快完善房屋有关建设手续,尽快为其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届时您可联系开发商共同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证》。 [
2010-06-17 14:37:47]
玲玲:你好,陈局长。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对象都是非农业户口。在村里卖了个房子。怎么样才能办过户啊 [
2010-06-17 14:39:13]
陈立新:您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购买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
2010-06-17 14:39:13]
游客:你好,小水清沟08年列入两改项目,可区里一直都是想着要拆,村里不执行也没见动静,周围环境太差,请问政府能帮忙尽快改造吗?小水清沟具体什么时间能拆迁改造啊? [
2010-06-17 14:41:47]
陈立新:作为村改项目的责任主体,四方区政府2008年曾申请列入市两改项目,因改造资金无法平衡,项目被迫延迟。据悉,今年四方区政府已将此项目列入2010年推进项目,目前正在做立项、规划、环评、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 [
2010-06-17 14:41:47]
范印:我想问问我的这个问题怎么办。。怎么不回大我啊 [
2010-06-17 14:50:26]
陈立新:您好,您所提的问题属劳动监察部门主管,建议向我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咨询。 [
2010-06-17 14:50:26]
官清民自安:陈局好:青岛市施行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安置补助费属于农民,那土地补偿费集体与农民之间的分配比例是多少?咱青岛又是怎么分配的?《比方说:崂山区综合地价是15万,应如何分配?》,是否做到了同地同价???请局长予以解答!不要含糊解答,而是要肯定的解答!谢谢局长! [
2010-06-17 14:53:27]
陈立新:这位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实行的征地综合区片价大幅度提高了对征地农民的补偿份额,实现了同地同价。为了让农民从土地征收补偿中获得较大的利益保障,山东省政府最近正准备出台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集体与农民之间的分配比例,但目前此办法尚未出台。待省办法出台以后我市将参照执行。 [
2010-06-17 14:53:27]
公平公正:局长您好,95年出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前,政府建设了有很多房子也没有房产证,可我们当时按照正规房子买的,手里有买卖合同和正规发票,住了这么多年了,政府怎么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呢? [
2010-06-17 15:03:31]
陈立新:由于历史原因,2006年以前我市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规范,有的项目开发商已经“拍屁股走人”,有的未办理用地手续就自行开发,有的欠缴土地出让金,导致我市部分居民买了房但按照国家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证,为帮助购房者解决难题,我们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房地产项目<房地产权证>办理问题的意见》(青政办字[2008]123号)要求,主动服务,打破常规,会同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建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相关部门,针对2006年1月1日《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实施之前已投入使用、但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调查摸底。 经调查摸底,我局收集了35个“问题产权”项目,涉及居民5300余户。已解决了莱芜一路11号等27个“问题产权”项目、3900余户购房人办证问题,已有2300余户居民办理了《房地产权证》。其余无房屋权属纠纷、符合登记条件的购房人正在陆续申请办理中。 “问题产权”项目均存在开发建设年代较远,建设手续不完善,且大部分开发建设单位已被注(吊)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项目的办证问题,需要协调规划、城管执法、建管、公安消防、财政、地税等多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也需突破常规完善相关手续,完善有关手续。对此,我局已将此类问题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逐步予以解决。 [
2010-06-17 15:03:31]
公平公正:14000多平方啊!!!我们是90年盖的河上的房子,多次跟区里要求办房产证,区里说盖的时候没有这样的规定,不过政府可以给开证明,因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请问我们该为政府的历史遗留问题买单嘛? [
2010-06-17 15:03:49]
陈立新:请告知您所说的区是哪个区,具体是什么项目,地址? [
2010-06-17 15:03:49]
泰山:陈局长你好,四方区人民路285号片区的土地在2004年8月份转让时开发商没能拿到规划局的规划文件,我们285号片区的居民多次问开发商索要过但直到目前也提更不出来?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片区的土地转让是违法的,你能帮忙解答吗? [
2010-06-17 15:05:13]
陈立新:四方区人民路285号片区土地已于2004年8月份经市政府批准出让给青岛联创实业公司,未发现该单位有转让行为。该片区的规划情况可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 [
2010-06-17 15:05:13]
公平公正:局长您好,95年出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前,政府建设了有很多房子也没有房产证,可我们当时按照正规房子买的,手里有买卖合同和正规发票,住了这么多年了,政府怎么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呢? [
2010-06-17 15:06:29]
陈立新:您好!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建房屋应由建设单位持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成后再配合购房人持合同、发票、申请书等申请新建房屋转移登记,办理产权证。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应当由相关部门完善土地、规划、竣工等房屋建设手续后予以办理。 [
2010-06-17 15:06:29]
公平公正:95年之前没有房产证,只有买卖合同来证明房子的合法性。我们手握合法的买卖合同为什么房子成了违章建筑?20年来房产税、地税年年交给政府,今年被停止年审,让我们更换地址!我们上哪说找就找上房子去!四方区住宅拆迁家庭7300,我们的房子补偿希望能给到合理价格!网点补偿价格低于住宅我们没法搬,也没钱找地方去搬。局长我们该怎么办?? [
2010-06-17 15:08:26]
陈立新:您好!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建房屋应由建设单位持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成后再配合购房人持合同、发票、申请书等申请新建房屋转移登记,办理产权证。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应当由相关部门完善土地、规划、竣工等房屋建设手续后予以办理。 您所反映的拆迁补偿价格问题非我局职能,建议向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
2010-06-17 15:08:26]
忽悠:领导你好:现在国家一再要求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不能突破,任何非农建设都应经过严格审批,并且要符合法定程序,请问领导莱西市李权庄镇(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一期二期共占地600亩,而且到2015年前完成三期,再占地700亩,领导,前两期工程经过审批了???批准文号是否有?公布出来,让群众监督!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是否真的按标准支付了?标准是多少?群众有知情权监督权对么?请领导予以解答,不要敷衍了事,答非所问! [
2010-06-17 15:10:09]
陈立新: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一、二期都已经省政府批复,批准文号分别为鲁政土字[2007] 678号,鲁政土字[2009] 785号。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已按规定标准支付,土地补偿标准为:一期平均为2.8万/亩,二期为3万/亩。对于土地补偿情况,已通过补偿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群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
2010-06-17 15:10:09]
我要活:陈局你好,四方区人民路285号的土地是48000多平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1.4亿,按你们当时协议车让的文件规定(改造范围内的住户由青岛联创实业公司负责按规定拆迁安置,所需费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该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市财政局申请返还,但最高不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的百分之九十八),但是联创公司在拆迁过程中对长年居住的没有房产证的居民并没有实施安置,它们只能离开人民路285号这一区域。我想问是按什么规定安置,如果按2006年1月1日的青岛市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市财政局还要对联创进行土地使用权金额的百分之九十八的返还吗?谢谢 [
2010-06-17 15:19:02]
陈立新:对长年居住但无证的房屋是否需要安置应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确定,可向主管部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咨询。 [
2010-06-17 15:19:02]
xiaoxiao:你好陈局长想问一个问题原先老土地证还保留吧新房产证给量少20多平米因为牵扯拆迁我们该怎样找回来 [
2010-06-17 15:22:00]
陈立新: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需了解相关具体情况后才能回答。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主动与您联系了解情况,并研究给予答复。 [
2010-06-17 15:22:00]
社会主义:局长您好,想问一下,观海二路因为在青岛市的风貌保护区里,所以那里的房子再怎么破怎么旧也不能拆迁,那请问一下什么时候能改造?总不能让老百姓一辈子都住在几家共用一个厕所的房子里吧?什么时候改造?怎么个改法?给个明确的答复. [
2010-06-17 15:25:56]
陈立新:旧城改造的责任主体是房屋所在区的区政府,由区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该区实际情况编制改造计划。具体项目应先确定改造方案,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列入市年度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可向区政府咨询。 [
2010-06-17 15:25:56]
科学发展吧:局长,请问一下,青岛市火车站旁边宁阳路有片解放前破旧的房子,是钢厂的自管房,请问什么时候拆迁? [
2010-06-17 15:27:05]
陈立新:旧城改造的责任主体是房屋所在区的区政府,由区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该区实际情况编制改造计划。具体项目应先确定改造方案,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列入市年度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可向区政府咨询。 [
2010-06-17 15:27:05]
aa:陈局,关于德平路50号的房产证问题,4月29日杜局长在访谈上讲要再敦促房产商完善手续的同时,办理初始登记,近期将发布公告,现在又出现了这个情况,是不是近期办不了了,再说部分房屋和规划不符,连累我们也办不了证,当时买房时他们是有预售许可证的啊 [
2010-06-17 15:27:37]
陈立新:您好!德平路50号项目的办证问题我局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处理中。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需待开发建设单位完成初始登记后再配合购房人办理产权证,目前我局正敦促开发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待开发建设单位完善手续后我局将尽快为其办理初始登记,谢谢! [
2010-06-17 15:27:37]
tt:请问,现在的四川路造船厂地块,进行的是哪里的工程?对这个地块有什么规划? [
2010-06-17 15:28:20]
陈立新:旧城改造的责任主体是土地所在区的区政府,该厂土地已列入市2007年重点两改项目范围,且已由市南区政府组织实施。具体规划情况可向市南区政府或市规划局咨询。 [
2010-06-17 15:28:20]
我想租廉租房:局长,我想问一下,我有个亲戚,家里的条件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请问怎么个申请法?给俺详细说说.谢谢. [
2010-06-17 15:33:07]
陈立新:您好。依据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一)家庭成员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三)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15328元;(四)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按照目前政策规定,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要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购买审核档案》,并同时提报规定的其他要件。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已于今日在《青岛日报》发布了资格登记公告,请您注意查阅、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 [
2010-06-17 15:33:07]
城市建设者:局长,问一下,咱们青岛市对绿色建筑方面有没有规定? [
2010-06-17 15:39:30]
陈立新: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畴,建议您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咨询。 [
2010-06-17 15:39:30]
sssss:陈局长 青岛的房价是什么走势?还会涨吗? [
2010-06-17 15:41:02]
陈立新:您好,继国务院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出台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以来,投机性购房得到了有效抑制,我市的房屋成交价格相对平稳,价格过快上涨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 [
2010-06-17 15:41:02]
只求一套房:陈局长你好,我家是今年第一批通过公共租赁房的家庭,现在想知道我们到底能在什么时候能住进新房内?因为从2009年就说2009年底就可入住,但一拖再拖,至今都未能入住,为什么次房的进展程度那么慢? 望答复! [
2010-06-17 15:43:57]
陈立新:网友您好:我局已于2010年6月15日我局发布了河马石、文安路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选房轮候顺序公告,根据公告时间安排,2010年6月21日至6月30日组织申请家庭进行河马石项目的看房工作,2010年7月1日至7月16日组织开始河马石项目的轮候选房工作。目前,河马石项目建设单位正在组织对该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文安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正在进行室外配套工程,待项目经过综合验收并具备入住条件后,将及时通知配租家庭办理入住手续。 [
2010-06-17 15:43:57]
推诿扯皮:局长好!我想问局长,农民的土地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被非法占用》,村委和户主(子女已分家,也没经过子女同意)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无论是否有效,子女是否有权拒绝同意???请局长注意的是《被非法占用》情况下,希望局长能正面回答!不要答非所问!!! [
2010-06-17 15:46:21]
陈立新:您好,由于您所提的问题和情况表述比较模糊,建议您在本次在线访谈结束后,可电话详细咨询我局,联系电话:82663270 [
2010-06-17 15:46:21]
123130520:陈局长 您好。我家住在四方安达路,前几天发给我们那的居民一个调查表,问是否同意拆迁,然后问发调查表格的人怎么回事,只回复我们说是四方区政府规划,同意就把我们规划进去,不同意规划时就不管我们了。请问居民对这个事情的知情权应该找那个部门去了解? [
2010-06-17 15:49:34]
陈立新:旧城改造的责任主体是所在区的区政府。建议您到四方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咨询。 [
2010-06-17 15:49:34]
怎么回事:局长您好,我想问一个问题,关于八大湖小区的拆迁问题,这个问题,我们老百姓在各种渠道反映过,回答说是市政府和市南区的重点项目,没人理我们。现在被焦点访谈了,这下青岛市可丢人丢大发了.现在我们想知道,这房子到底是拆还是不拆了?我们已经都搬走了,如果不拆了,我们怎么办? [
2010-06-17 15:51:58]
陈立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八大湖小区改造项目有关情况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成立了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市南区政府也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和工作情况确定意见。 [
2010-06-17 15:51:58]
公平公正:陈局长,我们的房子是建管局当时在河上建的房子,他们不知道河上房子不能办产权证,可我们现在应该找谁啊?没人管我们!!14000平方没人管啊!!!能别踢我了吗? [
2010-06-17 15:52:56]
陈立新:您好!因您反映的问题无具体地址和工程名称,现场无法明确答复。建议您持有关材料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号)三楼综合业务处咨询,待查明具体情况后予以答复,谢谢! [
2010-06-17 15:52:56]
qq130418:四方区汝阳路,啥时候修呢?不是列入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里了吗?半年过去了,还没动工,今年能完工吗?这块地啥问题7年解决不了呢?还附近小区居民一条安全放心路吧! [
2010-06-17 15:55:11]
陈立新:四方区汝阳路已经列入市政府今年准备打通的十条“断头路”之一,市建委正在办理道路立项、规划、土地等前期手续,报市政府批准供地方案后即可开工。 [
2010-06-17 15:55:11]
公平公正:杭州路12号,杭州路河清淤改造工程,我们去了八大峡,他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手续我们没法给你办,去问问别人吧”问到每个地方都是不知道告终,我实在没办法才在这里等您,领导们更了解情况给我们指明道路,我们究竟该找谁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
2010-06-17 16:03:12]
陈立新:您好!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访谈结束后我们将主动与您沟通,或请您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三楼综合业务处咨询,谢谢! [
2010-06-17 16:03:12]
主持: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政务网——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网民朋友还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政务网——政府在线”栏目提交。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感谢陈局长。 [
2010-06-17 16:05:07]
陈立新:各位网友,市民朋友,感谢大家对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的关注!对于广大网民朋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活动即将结束,没有来得及回复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梳理,一一落实责任部门,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请大家及时关注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专题栏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切实为社会办实事、解难题。对您的关注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谢谢大家! [
2010-06-17 16:05:07]
20100628陈立新副局长网谈现场未回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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