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公布证明事项清单?
答: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前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66号),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工作初见成效。8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2018〕146号)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全面完成清理工作任务,促进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全面推进,根据市政府要求,就全面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再次进行清理。
二、清理工作按照什么原则?
答:证明事项清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改革任务,按照“属地管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进行清理。
三、清理后的证明事项清单中共有多少事项?
答:清理后的证明事项清单中共27个事项,分为许可类证明事项、确认类证明事项、其他权力类证明事项、公共服务类证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