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培育提案办理社会合力有妙招
2009年01月08日
  重点提案票决制已经成为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培育提案办理社会合力的“保留曲目”,并取得了预期的好效果。日前举办的龙岗区政协票决重点提案现场会议上,《关于加快龙岗区总部经济的建议》等4件重点提案均高票获得了“满意”。
  龙岗区政协已经连续4年采用重点提案票决制的做法,以培育提案办理的社会合力。其基本做法是选取提交区政协全会的重点提案,在深入加工、合并、提炼和分析后,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区政协不仅召开主席会议进行督办,而且还专门成立了由区政协常委担任组长的督办组,定时追踪提案办理情况;提案办结后,区政协邀请区政府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介绍提案办理情况,并由提案人和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对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票决。
  2008年龙岗区政协全会后,区政协继续加强这一工作,并布下了“精、新、活、实”四子,下活了整盘棋。选题精----区政协选取了总部经济、路名路牌管理、太阳能应用和排污管网建设4个提案进行重点督办。模式新----在日前召开的票决会现场,各提案承办单位不仅介绍了办理过程和效果,而且还就目前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委员谈心,区政协督办组组长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说,创新了提案办理的合作模式。形式活----在重点提案办理过程中,职能部门帮助委员完善提案,区政协帮助职能部门协调各方关系,多方互相寻找重点提案涉及问题的破解良方。效果实----按照区政协的设计,区政协对办理情况进行无记名票决评价,并现场唱票,满意票在50%以上者才能称为“满意”。在此次现场票决中,由于承办单位“有成绩讲成绩,有问题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提案办理实效,除了个别提案有1张不满意票之外,总评都为“满意”。
  连续几年参加重点提案票决会的龙岗区常务副区长钟新明认为,重点提案票决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政协提案质量和办理效果的不断提高,区政府将把票决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摘自《人民政协报》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