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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听群众呼声,落实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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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 |
| 2008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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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烟台市政府以提高政协委员满意率为标准,以解决提案所提问题为目的,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督查落实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提案的回复率、见面率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一、健全办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办理工作的机制,保证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先后制定了督查考核制度和行政效能监察制度。一方面,把办理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在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的办理效率和办事质量分数中增加权重比,实行半年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结果与年终评先选优挂钩;另一方面,对办理工作不落实、程序不规范、推诿拖延或回复质量不高以及委员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逐一形成行政效能监察报告,指出问题,分清责任,按照《烟台市行政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行政效能告诫。二是加强网络建设,确立明晰有效的工作责任体系。一件政协提案,在市政府一级,有分工负责的市长和秘书长;在部门一级,有负责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有具体的承办单位;在办理一线,有具体的工作人员;在督查方面,有负责组织协调的专门人员。这种纵横贯通、上下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络责任体系,既是组织保证,也是工作基础。三是充分发挥督查机构职能,搞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掌控办理动态,发现问题,跟踪督查,协调解决,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人人都满意。 二、列入实事要事,重点落实解决。每年年初,市政府结合工作安排,从中选出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如,近几年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村通公路和自来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城市低收入、特困家庭住房难”等提案,经过研究运作,列入为民服务实事和市政府重要工作事项。为确保这些工作落到实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推进班子,制订工作方案,量化分解任务目标,落实具体责任部门,明确推进速度,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形成分工协作、协调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领导亲自督办,统筹协调解决。一是市政府分管领导直接督办。这项工作的开创,对推进办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一方面,拉近了领导、承办单位和委员的距离,营造出讲实话、道真情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密切了市政府及其承办部门与委员的联系,开辟了一条调研工作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的新渠道,拓宽了办理思路、方法,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和落实。二是市政府分管领导会同市政协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听取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和委员的意见,商讨、协调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处理意见,达成一致和共识。三是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克服困难,落实督办会议精神,努力解决委员所提问题,让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加强沟通联系,抓好复查落实。坚持办实事、求实效的同时,各承办部门不断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实行办理工作“三部曲”,即:在办理前走访,了解想法和要求,共商办理方式、方法;在办理中走访,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正不足;在办复后走访,报告办理结果,征询满意度。特别是对那些因条件所限目前尚不能办或需缓办的问题,耐心细致地说明原因,取得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五、创新办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一是把办理工作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市政府办公室每年都在政协提案中选取一些对政府工作有指导、推动意义的问题,与承办部门一起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办法和措施,为解决问题提供依据和参考。二是创建网上办理工作平台。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创建了政协提案办理督查督办系统,将所有提案入网络,从交办、回复到督查、调度都在网上运行,工作方便简捷,快速高效。三是设立办理工作数据库和案例库。一方面,将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记录入库,实行动态指导和考核;另一方面,把一些办理速度快、质量高、效果好的方式方法,选择入库,进行交流和推广,促进办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摘自《联合日报》200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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