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全面加强环保工作能力建设
青岛市环保局
2008年05月08日
     今年,我局承办的“两会”期间的建议、提案共计60件。我局在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执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细化办理程序,重点推行了“双互动工作法”,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今年“两会”结束后,我局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精心研究和部署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分解到相关领导和各责任部门。要求各部门按照代表、委员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从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角度,创造性、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2008年2月,我
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制定了《2008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度计划》,按计划实施办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到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落实,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人有回音。2007年,几位代表、委员同时提出了“加大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建议、提案,我局积极办理,狠抓落实,全力推进问题的解决。首先,组织成立了起草小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其次,积极争取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等部门的支持,《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调研法案,在13届市政府32次常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于今年31日正式实施。这部地方性环保法规草案的出台,凝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心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求真务实,确保办理工作的高质量
        建议、提案集中了代表、委员们的真知灼见。2008年我局承办的60余件建议提案,从整体情况看,内容多、范围广、办理难度较大。但是,作为主管青岛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我们充分认识到,代表、委员们在参政议政、共计青岛市环境保护大业的过程中,体现了代表、委员们和广大群众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期望。为确保办理质量,提高满意率、落实率,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解决问题,代表、委员和群众满意的“三原则”。在办理中,我局注重调查研究,首先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分级分类,并根据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协调。对建设提案涉及的内容和意见,能够解决的,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集中力量加以解决;有一定难度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一些深层次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寻找解决办法,推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无法独立解决的,加强沟通与协调,促进问题的解决;目前确因政策、资金或客观条件限制而难以解决的,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取得代表、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每年我局都会承办一些环境污染扰民的建议和提案,其中餐饮业油烟噪声扰民问题一直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着让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原则,我局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环境污染问题严格执法,加强部门间联动,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措施,切实为群众解决了一批环境污染的困惑。2007年全市环境信访量比2006年下降了14.4%,油烟噪声扰民投诉下降了27.4%。
        二是实行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三沟通”。在建议、提案办理前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了解建议提案的来由、背景、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理解代表、委员的意图和目的,准确把握建议、提案的内涵和本意;在办理中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就初步设想和预期达到的目标与代表、委员进行交流,提高办理的针对性,让代表、委员们参与办理过程;办理后择时与代表、委员互访,反馈后续办理落实情况,了解代表、委员新的想法,进一步调整工作方案,采取措施使办理更加符合代表、委员们的意愿,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实现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整个过程的互动化、持续化,取得了实效。今年,我们积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视察了机动车排气工况检测站、青岛发电厂海水源热泵示范项目及白泥与二氧化硫双项治理项目等。
        三是落实考核、督办、回访“三制度”。加强责任考核制,紧紧围绕办结率、反馈率、见面率、落实率、满意率五项指标强化考核,依据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检查;执行督办制,建立联合督办机制,结合交办内容和办理时效,确定专题,由办公室、信访处定期对责任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办结果予以通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实行回访制,开展了责任部门、信访部门和代表委员三者之间的联系,定期回访,共同探讨,相互理解,达成共识,齐心协力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把好时效、质量、满意“三道关”。“时效关”,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代表委员、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联系沟通,提交办理报告,确保建议、提案得到及时办理;“质量关”,对办理工作全面把关,答复意见经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发后,信访部门进行再审核,确保答复件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沟通及时,意见得到答复;“满意关”,答复意见上报前,由信访部门与代表委员再次沟通,代表、委员满意后,再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发。面复时由局领导带队,责任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员、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新问题、新建议,及时进行部署解决。
        五是积极配合主办部门,完成协办意见。环保局担负着对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对于其他部门主办的涉及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我局也予以高度重视,将协办件与主办件同等对待,落实责任,积极配合办理。责任部门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协调,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办理,并抓好落实。信访部门定期对办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好“质量关”,协办意见经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发,信访部门审核,分管领导阅示后发出。今年市“两会”期间,我局共收到33件协办件,全部提前向主办单位提出了协办意见,得到主办单位的认可。
        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承办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为了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我局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相对稳定的要求,组织和建设了一支过硬的承办队伍。一是安排承办人员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办理人员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增强承办人员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办理工作的有关法规规章,严格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三是增强承办人员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开展办理工作,做到办理时间统一、程序合法、答复规范。
       四、积极探索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的办理工作体系和程序。多年来,我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处室抓落实、局办公室抓督查”的工作体系。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由各分管局领导对责任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面负责,进行研究和部署;对组织提案、重要建议,由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研究答复意见。对会议期间交办的建议、提案,我局建立了办理前的“局长办公会集中交办制度”,明确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表。对平时的建议、提案,我局也严格执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由信访部门接收、录入,报呈局主要领导批示,交由责任部门承办,确定时间计划,采取督查、审核,分管领导签发、带队面复等措施,保证了建议、提案办理的满意率、落实率。
        二是做好办理“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议、提案。我局每年自6月份开始,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承诺解决的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和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近期难以解决的“C”类件进行梳理、督办,各责任单位与代表委员进行再次联系沟通,续办续复,确保落实率的逐年上升。
       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在落实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的同时,严格依法行政,加大环保工作力度,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我市政治、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