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对《建议市妇联及有关部门关注拳脚下的妇女儿童》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市妇联一直将反家庭暴力工作作为妇女维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庄)”为抓手,推动出台了有关政策,畅通了家庭暴力投诉宣泄渠道。在去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中,我市家庭暴力投诉率下降为0.97 /万户,达到了A级标准。
  一是加大源头工作力度,市妇联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借人大、政协两会召开契机,先后三次提出《关于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的建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调整成立人大代表维护妇女权益活动组,把反家庭暴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连续两年进行了专题视察。推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推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分别下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审理和预防工作的通知》与《关于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案件的通知》,为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畅通投诉宣泄渠道。在市妇联等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我市公安部门已将家庭暴力投诉纳入110业务职责,在部分基层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和社区反家庭暴力工作站,探索建立了警民“两卡”联系通道(在首次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后,向施暴者发放《告知卡》,向受害者发放《救助卡》并留有民警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全面推行“超前预防、事中干预、跟踪服务”的警察工作模式。市妇联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向家庭暴力受虐妇女提供宣泄服务,并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正确应对家庭暴力以及家庭关系处理技巧等多方面的指导。
  三是关注外来妇女,先后开展了“关爱打工妹权益行动”“巾帼新市民维权教育行动”,从关爱成长、关爱生活、关爱健康、关爱权益等方面开展了多方位关怀和服务,建立打工妹书屋108个,成立巾帼新市民学校48所;先后评选表彰了“青岛市十佳打工妹”和“青岛市十佳巾帼新市民”,开展了打工妹文艺会演和“我健康、我阳光、我自信”巾帼新市民才艺展演活动,丰富了外来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树立了新时期外来务工妇女的健康形象,加速了外来妇女融入本地社会的步伐;开展“法律伴我行”和“妇女法”宣讲活动,邀请我市知名女律师组成女律师宣讲团,深入到外来妇女集中的企业、社区、打工妹公寓等进行了近200场法律宣讲,内容涉及《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与妇女维权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外来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了卫生健康系列讲座,指导外来妇女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正确的就医观念,去年以来,在市及各区市妇联的积极争取下,先后为13000余名外来女性进行了免费查体,胶州市还将每年10月定为女性健康月,免费为困难妇女提供健康服务。
  四是重视家庭教育工作。成立104处社区(村庄)“父母学堂”,通过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开展家庭暴力早期预防教育,引导父母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平等、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每处“父母学堂”每年都要进行不少于6场的家庭教育讲座。
五是关爱贫困妇女。自1999年来,面向全市濒临失学的贫困家庭女童组织实施“春蕾计划”,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至2005年,已收到社会各界捐款356.46万元,资助女童达11253人次。对单亲贫困母亲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借母亲节契机积极发动社会各界献爱心,今年已向1100余名单亲贫困母亲提供了价值20万元的生活急需品,市妇联领导走访看望8户单亲母亲家庭。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深入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做好关爱外来妇女工作。继续组织妇女法宣讲团成员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公寓、送法进企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尊重妇女、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外来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骨干培训、开展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光盘等形式,增强外来妇女的卫生健康意识,树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
  二是继续深化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将“无暴力”纳入平安家庭创建标准。市妇联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岛市和谐家庭标准,吸引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广泛参与标准的推选、修改与颁布。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公开举行青岛市家庭美德知识讲座,制作《现代家庭美德知识光盘》,组织广大妇女、家庭和巾帼文明队骨干参与培训,积极倡导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协调的家庭生活新理念,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和文明品位。下半年市妇联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100个家庭故事,层层推荐身边的先进家庭典型,组织家庭讲述家庭、邻里之间的感人故事,并从中精选“感动青岛的十大家庭故事”,与青岛电视台对话栏目联合制作特别节目,进一步歌颂人间真情,弘扬真善美,倡导广大家庭积极践行家庭美德,争创和谐家庭。
  三是继续关爱贫困家庭。继续组织实施“春蕾计划”,资助濒临失学的贫困女童。加大“爱心大姐”服务社工作力度,继续为下岗妇女提供技能培训,提供再就业岗位,消除贫困给家庭、社会带来的不安定影响。
  四是加大部门协作力度。我们将继续加大与公安、司法、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力度,整合社会资源,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广平安路派出所“超前预防、事中干预、跟踪服务”的工作模式,推广全国妇联“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四方区永乐社区的经验做法。与司法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与卫生部门继续联合开展妇女卫生健康系列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