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注意搞好“四个结合”,防止“三种倾向”》的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注意搞好“四个结合”,防止“三种倾向”》的建议收悉,青岛市委农工委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不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乡互动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青发〔2006〕5号),对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发展目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其中,把搞好试点示范,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城镇化步伐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等作为重要内容。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指导、以点带面、试点示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十百千万”示范工程,即:抓好17个重点镇、建设100个示范村、开展1000个村庄整治、推广10000户户用沼气,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市区都因地制宜,根据村庄实际确定了不同的发展模式。胶南市本级财政安排4000万元抓好50个试点村建设,试点村建设已全面展开。胶州市按照抓点示范、以点带面、集中突破的工作思路,在全市组织实施了“631”示范建设工程,着力抓好6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镇、30个标杆村和100个试点村建设。平度市按照制定规划、明确标准、搞好示范、分类推进四个步骤,打造产业主导型、资源开发型、城郊服务型、效益美观型、文化旅游型、生态经济型六种模式,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莱西市重点打造十种村级发展模式:村企合一型、市场带动型、招商引资型、高效农业型、旧村改造型、专业加工型、合作组织拉动性、资源开发型、库区开发型、旅游带动性。这十种模式将莱西市862个村庄囊括在内,符合莱西实际。崂山区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工作重点,全力抓好石老人市级小康示范社区和25个区级小康示范社区建设,力争在2-3年内全部建成新农村。黄岛区以建设全国最好的开发区为总目标,突出“名居强村”这一主题,以薛家岛居住示范区为突破口,着力打造精品示范区,目前工程已经启动,新农村建设初见成效。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按照“三点布局、一线展开、组团发展”的城市大框架要求,遵循招商引资向园区集中、人口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优势资源向强村集中的原则和城镇化发展规律,搞好新一轮城镇村体系规划修编,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经济繁荣、功能配套的现代城镇村体系。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提升镇中村建设档次,加大经济园区村整合力度,提高中心村发展水平,增强一般村发展能力,逐步将弱小村尤其是库区村和山区村向城镇和中心村转移。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和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
  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其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要形成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继续实行和完善强企、强村、党政部门三方联动帮扶制度,采取“公司(企业)+村庄”、“机关事业单位+村庄”、“强村+村庄”等多种模式,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注意搞好的“四个结合”和防止的“三种倾向”,对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好的指导性。下一步,我们将把您提出的建议大力宣传和推广,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