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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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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0-02-09 来源:青岛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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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讯 昨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过去三年全市住房建设工作,部署了今后三年我市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多的投入,坚定不移抓好居民住房建设。 夏耕指出,2007年初,针对人民群众多年反映强烈的“住房贵”、“住房难”问题,市委、市政府着眼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抑制房价两大重点,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空前的规模,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两改”工程,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住有所居”这个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年来,市区110个旧城区、城中村,已开工改造50个,拆迁居民4.4万户;加快调整住房供给结构,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目前,市区新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比重,已占全部新竣工住房总量的近50%,标志着居民住房供给结构正在发生根本性改变。2009年在全国住房价格普遍大幅上扬的情况下,我市房价涨幅低于全国大中城市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保障性住房建设对抑制住房价格快速上涨发挥了重要作用。 夏耕强调,通过三年住房建设,我市探索了一条具有青岛特色的住房建设路子,取得了一些有益的启示:一是坚持民生为重,重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难;二是坚持政府主导,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三是坚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保障模式和工作机制;四是坚持和谐发展,稳步推进保障安居工程。 针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住房建设工作,夏耕表示,今年的目标突出特点是“三个加大”: 一是“两改”力度加大。在市内四区的基础上,增加了崂山区,开工项目由去年的12个增加到18个;二是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配售力度加大。建筹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年底前将3.5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配租配售率提高到90%;三是破旧楼院改造力度加大,使居民住房条件有一个明显的改善,使老城区面貌和环境有一个较大的提升。同时,要加快编制2011-2013年新的住房保障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面向社会公开租售的比例和规模,增加保障性住房在住房建设总量中的比重。 夏耕指出,从今年起,“两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围绕建设低碳城市目标,突出低碳、节能、绿色的要求,从规划、设计着手,建设一批绿色低碳住宅项目和低碳小区;不仅在住宅建设方面体现低碳的要求,而且在居民入住后,住宅和小区的使用也能体现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体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的特点,建立低碳排放体系,有效控制和降低建筑、居民小区的碳和污染物排放,形成可循环持续发展新路子,为建设低碳城市作出贡献。 夏耕强调,当前,我们要突出解决好居民住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和加强市场调控两个重点,确保住房价格基本稳定。要把握严格坚持依法拆迁和严格坚持阳光操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交汇点变成利益共同点。各区政府要把安置房建设和居民回迁作为首要工作,确保拆迁居民按期有序回迁。在旧城改造中,要集中推出一批大规模的成片开发项目,集中让大企业开发建设,实施整体连片开发,提升规划质量、设计水平和建筑品质。 夏耕指出,住房建设为的是群众,受益的是群众。让群众参与,接受全社会监督,要成为我市住房建设的重要原则。要从规划、配套、拆迁开始,到施工质量和回迁,每个环节都要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加强沟通互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要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共同推进工作,形成良性互动。要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确保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主动接受媒体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夏耕强调,各区政府作为全市“两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肩负起住房保障和“两改”建设的历史责任。住房建设涉及的有关职能部门,要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推进项目建设提速。要认真总结三年来行之有效的好做法,继续创新体制机制。要狠抓督查,强化落实,建立责任明确、执行有力、失职问责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实现更多群众住有所居,以扎实工作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以我们的不懈努力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书坚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泽、市政协副主席邵峰晶出席会议。副市长胡绍军总结了2007年以来全市住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了2010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住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会上,胡绍军与各区市主要领导签订了《2010年青岛市住房建设目标责任状》。市政府还对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70个住房建设先进单位和杜本好等113名住房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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