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机关: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成文日期:2008-03-19
标  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五幅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总面积

(m2)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规划建筑面积(m2)

拍卖起叫价(楼面地价)(/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I-A-2007-23

市南区台湾路6

A地块

商服

20661

5007.2

--

--

--

40

5600

35482

9166

7900

住宅

11568.6

70

22118

B地块

住宅

4085.2

70

4197

2

I-B-2005-28

市北区沈阳路52

商服

21779.7

--

--

--

40

1900

49760

10520

1900

住宅
(限价商品住房)

70

39240

3

II-B-2007-17

市北区福州北路西侧

商业

17602.4

1216

--

--

--

40

2300

51450

3550

2300

住宅

16386.4

70

47900

4

I-B-2007-25

市北区敦化路598

住宅
(限价商品住房)

2306.2

--

--

--

70

360

7300

2500

5

I-D-2005-25

李沧区四流中路5

商服

28360.3

6091.5

--

--

--

40

1200

33550

8930

1800

住宅

限价商品住房

9786.7

70

12230

商品住房

12482.1

12390

  拍卖出让地块空间范围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本次拍卖出让的五幅地块规划方案全部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各项规划指标要求以批准的方案为准。
  本次出让2、4、5号地块,部分住宅用地用于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实行限定房屋销售价格的土地出让,出让附加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中《土地出让附加条件》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上的住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青政发[2006]28号)等现行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24日至4月15日,到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买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10日,到青岛市瞿塘峡路24号甲四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2008年4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4月15日10时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五楼拍卖大厅(瞿塘峡路9—11号)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将于2008年3月28日9时30分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东门(巫峡路6号)。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地址: 青岛市巫峡路6号
  承 办 人: 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联系地址: 青岛市瞿塘峡路24号甲四楼
  联系电话: 0532-82679353
  联 系 人: 李惠琴、王前福
  协 办 人: 青岛拍卖行
  联系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韶关路54号乙
  联系电话: 0532-83881196
  联 系 人: 张亮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