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积极运作住房公积金,为青岛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一是在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背景下,我们多措并举,严防资金风险,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贷款发放额稳定增长,截至2010年6月20日,当年已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3.43亿元,实现贷款利息收入2.46亿元。二是科学预测资金流量,合理设定定期存款额度和期限,减少资金在途时间,着力提高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收益率水平。截止2010年6月20日,当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42亿元,预计可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7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6.4%。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一是积极协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工商局等部门,系统掌握了全市单位设立及养老保险缴存信息情况,通过与公积金综合交易系统中已登记单位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明确了应建未建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信息,部门支持联动机制得到有效落实;二是组织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上门走访、宣讲政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措施,全面开展催建催缴工作;三是加大了公积金扩面工作的考核力度,在《年度部门考核办法》中增加了业务考核内容,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考核分数,充分调动了各管理处扩面工作的积极性。截止2010年6月20日,新增开户人数48113人,完成任务目标的50.65%。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率水平
  一是通过报纸、网络在线问政、客服热线、内部刊物等载体广泛宣传,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知晓率;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青住金发〔2010〕8号),明确了调整内容、调整时间及调整方式,住房公积金归集率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利用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系统,对正常缴存单位归集率未达标或正常缴存中出现连续3个月未缴存且季度归集率小于60% 的的单位给予黄牌和预警提示,并将其列为重点催收对象,真正形成了预警式、常态化的住房公积金催收机制,确保了归集率水平的不断提升。截至2010年6月20日,全辖收缴住房公积金达2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6.52%。
  四、支持中低收入职工改善住房条件
  一是通过报纸、实例解答、政策对比等方式,让市民全面解读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升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社会影响力;二是突出主动协调、服务便民的住房公积金营销模式,加强了同开发商之间的联系,全辖新签项目合作协议81个;三是强化监督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管理处贷款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范运行,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利益;四是在严格执行《关于明确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查标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贷款资格审查实行人性化服务,满足了不同层面缴存职工家庭对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需求。截至6月20日,已向10784名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3.4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61.7%。
  五、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
  坚持对逾期贷款动态变化的分析与监控,定期通报各管理处逾期贷款控制信息,注重对区域风险动态及时进行跟踪分析,适时提出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同时强化贷款风险控制力度,印发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逾期贷款诉讼工作制度》(青住金字〔2010〕41号,)进一步规范了个人逾期贷款诉讼工作的办理流程和防控措施,贷款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全辖公积金贷款逾期率始终控制在0.015‰以下。截至6月20日,全辖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01‰,比目标任务低0.29‰,远低于建设部1.5‰的考核标准。
  六、解决套取公积金问题
  积极协调人民银行青岛支行和青岛银行等相关部门,提出了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人信用报告的需求,同时结合住房公积金综合交易系统的实际,开发了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之间的接口程序,并在个人征信报告的查询原因中增加了“公积金提取复核”选项,形成了完整的双向数据处理接口体系,基本实现住房公积金综合系统与个人征信系统的无缝连接,为解决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查询商业住房贷款信息以及有效扼制利用虚假或伪造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等问题搭建了良好平台。
  七、搭建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业务平台
  一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的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山东省政府报送了申请试点的请示,制定了《青岛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基本原则、试点范围、贷款资金规模、贷款期限和执行利率、贷款对象以及风险控制等内容,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搭建了规范的制度平台。二是拟定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管理试行办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办理程序》等配套文件,起草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借款合同》以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资金封闭监管协议》等相关文本,确定了李沧区两个集中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作为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项目,试点准备工作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实地调查组对我市试点准备情况给予了肯定。三是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待试点申请批复后,即可投入运行。
  总体来说,上半年各项业务职能工作目标、整改完善目标、创新创优目标进展情况比较顺利,个别目标已超出预期计划进度,符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整体要求。但由于2008年以来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使我市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面临着贷款资金不足的压力,对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造成一定的影响,下半年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在保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情况下,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不断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将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大各项业务职能工作目标推进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青岛市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