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市政府法制办

    一、充分发挥统筹规划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组织制订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任务。在抓好《纲要》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提高法规规章审查工作质量、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等方面对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统一部署要求。
  二是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会议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书坚,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宜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完善评议考核体系。组织完成对区市和部门2009年度依法行政情况的评议考核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和方式。
  四是认真回顾总结和超前谋划政府法制工作,研究提出《推
  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2003年以来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几点经验》、《我心中的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青岛市政府法制工作现状和展望调研报告》等材料,总结回顾了2003年以来政府法制工作成就,描述了政府法制工作2015年愿景、谋划了“十二五”发展蓝图。
  五是着力抓好依法行政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等基础性工作。编辑出版《依法行政》刊物,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积极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战略性问题,进行前瞻性、实践性研究,制定《青岛市2010年度政府法制研究课题计划》。借助有效载体,凝聚各方智慧,加强理论研究,组织召开市经济法行政法研究会五届二次理事会议。注重对研究成果的应用,召开理论研讨会,聘请有关专家对2009年度的18个政府法制研究课题进行评选,提高课题的应用价值,做到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二、将科学、民主方式贯穿制度建设始终,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科学制定政府立法计划。按照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优先和重点安排关注民生、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立法项目。
  二是坚持科学民主立法,严把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审查修改并送审了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青岛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1件政府规章。对立法草案中的重大问题,通过组织协调会和论证会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将法规征求意见稿全部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认真研究采纳市民的立法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等5件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按照市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逐一对2003年以来市政府为贯彻国家经济政策制定的71件规范性文件、上千份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三是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关于鼓励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意见、青岛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等30余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保障市政府决策与法律、法规的统一性,为推进我市转方式、调结构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制度保障。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保证法制统一。上半年,审查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70余件,处理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5起,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按照规定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章2件,向省政府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
  二是认真做好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和山东省关于规章清理的部署,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筹备工作,全面梳理我市现行有效规章项目,起草青岛市2010年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243件政府规章全面开展清理。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市审批办进行建设项目联合审图依据梳理,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研究建立规范统一的行政审批标准和实施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机制和服务流程。
  四是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会同市监察局、市电政办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职权,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处罚裁量空间,完善行政处罚权运行流程。组织筹建市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联席会议业务指导组,申请专项经费,落实办公场所,抽调工作人员。目前,业务指导组的工作正式开始运行。
  五是研究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审查《青岛市开展文化市场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6月10日上报省政府,待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文化市场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将推动我市建立责任明确、关系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文化市场管理行政执法体制。
  六是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和管理两大关键环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证件管理,组织开展2010年度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分四期对1300余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并督促指导其他区市政府开展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确保上岗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能力符合法定要求。印发《关于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组织开展对到期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审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依法有效进行。
  四、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进一步增强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的能力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当好政府高级参谋和助手。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09〕35号)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复议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上半年,共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300余人次,新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8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55件。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通过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决定撤销的方式,坚决予以纠正,有近四成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做到公正复议、案结事了。
  二是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当好政府“大律师”。上半年,代理市政府办理应诉案件和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36件。依法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落实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就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查标准,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
  三是依法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当好政府法律顾问。上半年,审查市政府相关合同30件,办理迪拜世界利曼斯公司小麦岛项目开发协议履行及解除、大剧院委托运营、省政协科技服务大厦整体移交等法律事务23件。办理过程中,最大程度发挥现有人力资源,统筹整合社会力量,及时准确提出法律意见,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参考,以较小的成本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公共利益。
  五、加强学习型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素质
  制定学习型政府法制机构实施方案和学习型法制机构党组织实施意见,对建立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进行部署。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深化“岛城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制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同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对新时期深层次的矛盾和复杂问题,研究思考得不够深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的前瞻性不强;提报法规、规章草案存有不及时或质量不高的问题;对政府法制重点工作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督查、监督力度不够。对此,我们要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