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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受理 依法解答当事人咨询2000多人次,为当事人送发仲裁法律宣传材料1200多份;准确受理各类仲裁案件335起,涉案标的额3.2亿元;坚持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日移交,缩短立案时间;仲裁文书市内直接送达率100%;及时为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办理相关手续,全程协助当事人完成财产和证据保全22件。 二、案件审理 依法审理各类仲裁案件,审理结案363起(含旧存案件),结案率108%,审限内结案率100%,一个月内结案231起,快速结案率63.5%。 三、案件调解 严格仲裁程序,着重实施案前调解和调解机构调解,调解和解结案237起,其中案前调解和调解机构调解41起,调解和解率65%。 四、仲裁宣传 专人负责每日更新网站内容,上传各类信息和资料200余条,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2篇。仲裁法律宣讲团分别在海军北海舰队、市北工商联、民营企业组织仲裁法律宣讲6次,参加听课的人员500余人。完成了《仲裁知识简明读本》的编辑工作,编纂《亲和仲裁》刊物1期。 五、业务建设 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组织仲裁员培训1次,101名仲裁员进行了道德操守教育和仲裁实务培训。 六、仲裁中心工作管理 修订完善仲裁中心管理办法、仲裁办事处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仲裁中心季度报告工作制度,指导、规范仲裁中心办案工作。 七、服务经济发展 与高新区、十大重点企业办事处和部分民营企业建立工作联系。为仲裁办事处、仲裁联络员所在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新成立了驻市北区工商联办事处。 存在主要问题:仲裁法律宣传的力度不强,与重点行业、企业工作联系不够;个别案件还有瑕疵,办案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仲裁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检查、培训、考核缺乏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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