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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抓宣传,扎实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 认真抓好全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召开全市宗教工作座谈会、全市民族宗教局局长联席会、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餐叙会等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扎实开展民族宗教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紧紧抓住《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有利时机,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并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集中编发了17期专题信息。中国民族报介绍了我市的做法。我们总结的“强化五种意识,全面落实《条例》”的经验做法,中国民族报和省民族宗教工作简报全文刊发。依托青岛政务网和3家宗教网站(青岛基督教网站、青岛湛山寺、崂山太清宫),广泛开展网络宣传活动,把《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向深入。组建了我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上半年,我局领导及有关人员到区市宣讲政策法规7场次,受众1300人次。国家民委肯定了我们组建宣讲团的做法。 二、着力抓调研,努力破解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确定今年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调研年,收集整理调研参考课题47个,从中选择了31个包含当前的重点难点工作,既有理论研究,又有工作实践,还有趋势分析的课题作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大调研活动的重点。围绕城市民族工作重点突出问题开展大调研已形成调研文章、论文多篇,其中部分优秀调研文章、论文在全省新时期民族工作大调研大讨论活动中共获得论文二等奖2篇,三等奖1篇,调研报告三等奖2篇,调研报告创新成果奖1篇。我市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验得到国家民委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三、着力抓培训,加强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宗教教职人员三支队伍建设。 上半年,以应对网络舆情、《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为重点内容,举办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各区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40余人参加了培训;按照中央关于“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关键时刻起作用”的要求,举办了市级宗教团体秘书长(总干事)以上人员及部分寺观教堂负责人共39人参加的宗教团体负责人培训班和来自全市5个宗教团体的40余名宗教教职人员中青年骨干参加的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就《国际形势教育》、《宗教方针政策及宗教形势解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讲座》、《青岛蓝色经济区域战略解读》等做了专题辅导,使宗教界人士进一步认清形势,准确把握前进方向,坚定爱国爱教信念。认真遴选2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省委党校的培训。 四、着力抓规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我市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一是认真贯彻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活动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在全市佛、道教活动场所开展了规范燃香活动,禁止烧高香,提倡文明敬香,完善燃香管理规定的长效机制,取得良好的效果。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依法治理乱建寺庙宫观和露天宗教造像工作,做好摸底调查工作。三是在基督教两会试点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经验。四是组织开展了清真网点检查,组织12区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及10余名清真监督员对全市169家清真网点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清真食品生产网点的管理。五是协助宗教团体搞好大型宗教活动和重大宗教节日活动,青岛湛山寺成功举办春节祈福法会、佛诞节“祈福国泰民安,祝愿世界和平”浴佛法会和2010“佛诞日”法会,累计接待信徒和游客8万多人次,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安全。六是在全市开展了摸底排查,认真开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依法处置非法宗教活动7起,有效了维护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着力抓引导,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 发挥机制作用,把握“四宜四不宜”(宜散不宜聚、宜小不宜大、宜早不宜迟、宜疏不宜堵)原则认真做好上海世博会、圣母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工作。认真做好清真食品供应工作,开展“三走访”活动,帮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制定了应对网络舆情工作预案,及时回复办结关于“黄岛区部分基督教徒打横幅上街”的0004号网络舆情督办件。全市性宗教团体积极引导信教群众踊跃为干旱地区、玉树灾区献爱心捐款累计40多万元。协助全国道协认真做好2010中国崂山论道暨第二届玄门讲经活动的前期筹备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紧密联系实际,创新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机制和措施还不完善;深入基层,指导工作,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还不够;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抵御渗透、维护稳定工作任重道远;个别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开拓进取意识有待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绩效存在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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