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市民政局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实现了城乡低保的应保尽保。上半年,为全市7.2万户12.9万人低保家庭,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4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开展农村临时救助调研工作,已形成全市建立农村临时困难救助情况报告,草拟《建立农村临时困难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认真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办法。《青岛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于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市农村五保供养第一个法规性文件,在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加强了《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对基层五保供养工作人员和敬老院工作人员培训的工作,组织了由60名镇(街道)民政助理参加的培训。目前,各区市正逐级开展培训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将《办法》的实质精神传达到全市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敬老院的具体工作人员。
  进一步完善物价上涨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生活补贴发放联动机制。今年两次启动联动机制,共为20934户45627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发放物价上涨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补助金361.3万元,有效缓解了物价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开展支援玉树地震灾区的捐赠工作,及时通过各级媒体公示捐赠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将我局和市慈善总会接收的2500多万元支援玉树地震灾区的捐款汇缴到省救灾捐赠帐户。出台《青岛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细则》,印发应急实用手册,实现灾害的应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指导各区市完成村级以上6495名灾害信息员的选拔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减灾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引导广大居民提高灾害应急自救能力。顺利完成了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在全市开展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引导社区居民提高灾害自救能力。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推进
  2月份,城阳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5月份,在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市内4个区,市北区宁夏路街道等9个街道办事处,市南区仙游路等44个社区被评为省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区(街道、社区);黄岛区、城阳区被评为省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崂山区王哥庄等9个街道(镇)、即墨店集镇店集南里村等20个村,被分别评为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区)、示范镇(街道)和示范村。
  围绕社区居委会“十项”服务承诺内容,深入街道、社区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下发了《建立“二级联动”机制,推进社区居委会服务承诺全面实施的试点工作方案》。在市南、市北区进行建立“二级联动”机制试点。目前,各试点正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进试点工作,逐步健全组织网络,不断探索完善服务运行网络,发挥社区社会服务组织在推进服务承诺工作中的专业优势,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在提供“十项”为民服务的基础上,延伸其他服务项目。截至6月底,市内四区社区为民承诺服务制覆盖面已达到45%。
  三、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
  加大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一是牵头组织了各区市民政局联合消防、卫生监督等部门对全市131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年检,与市卫生局联合对七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联合执法组已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组织对全市2010年拟建养老机构项目进行巡查,核实新建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进度等,截止目前,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完成全年计划的25%。二是对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进行了规范。组织市、区对全市已有的894个社区养老互助点、209个日间照料中心和娱乐室进行了规范和督促检查,并提出了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的“四统一”要求,各区正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三是举办养老院长高级培训班,4月份,举办了全市养老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培训班。全市168位养老院院长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推动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向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方向发展,提升了养老机构照护质量以及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关爱父母家家行”活动。五是加大福利彩票销售力度和福彩公益金的统筹规划和资金落实工作。完成了2010年度福彩公益金收入预算安排,为确保福彩公益金落实到位,积极沟通、协调,重点项目资金已按进度落实到位。
  四、优抚双拥安置工作进一步提高
  完成了我市优抚对象数据库系统的数据更新和数据审查工作,今年下半年国家将再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届时我市将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相关政策。散葬烈士墓集中安葬管理工作已于5月份全部完成,共迁移散葬烈士墓404座。
  做好全国、省双拥模范城检查评比迎检工作。制发了《青岛市2010年双拥工作要点》,确立了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的目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结合新的创城考评标准,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我市部分公园旅游景点对军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的通知》,优惠范围由原来的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延伸到退伍红军老战士和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制发了《青岛市迎接山东省双拥模范城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分解表,对各区市创城迎检准备情况进行了督查。认真做好迎检资料卷准备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青岛市迎接山东省双拥模范城检查考核目标责任分解表》的要求,收集汇总相关文件材料近千份,建立资料卷24卷。加强双拥创城氛围营造,两次召开市委宣传部和相关新闻媒体参加的双拥宣传工作协调会。按照工作计划和部署,分阶段集中开展了双拥宣传周活动,期间,报纸、电台、电视台在一周时间内,开辟专栏、开通专线、划出时段,专题报道我市军民开展双拥工作情况。认真做好省双拥模范城检查团来青检查各项迎检接待工作。2010年度军地联席办公会议确定事项22个问题中已有13个问题办结,办结率60%。
  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将农村退役士兵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了教育培训经费,在退役士兵安置城乡统筹方面迈出可喜步伐,进一步推动了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进程。顺利完成了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报到、落户和预备役登记工作和2010年春季转业士官档案接收审核工作任务。完成了退役士兵双考安置理论考试报名、培训和理论考试。
  五、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依法做好婚姻登记规范管理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市婚姻收养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现场观摩了市南区“婚礼式”颁证仪式。调查研究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建设中的作用,撰写的论文《民政部门在推动和谐婚姻家庭中的作用》获全国婚姻家庭研讨会优秀论文。对全市婚姻登记员资格进行复核,完善婚姻登记员信息数据库。
  继续推进以“园林、环保、节约、文明”为目标的农村公益性绿色殡葬设施建设,2月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与奖励的通知》,强调规范审批与管理及奖励;已下达各区市新(改)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数量指标,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莱西等市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实施了“三沿五区”的散乱坟墓集中搬迁。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业协会发展改革意见出台的前期工作。做好制定我市行业协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前期有关工作,邀请民政部、北京、青岛有关专家组成规划编制专家组,成立了行业协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启动行业协会评估工作,加大行业协会培育发展力度。
  尽管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民政基层工作力量较为薄弱;民政队伍素质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够适应;民政信息化管理的水平与迅速发展的形势要求还不适应;民政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差距等等。
  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组织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二是抓好城乡社区示范点培育和建设。三是不断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工作水平,确保应保尽保。四是继续认真组织好创城迎检各项工作。组织对全市军地创城准备工作重点难点内容进行再次督查。五是积极协调发改委、财政局,出台我市《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优化发展环境。六是继续推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政务公开,确保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98%、自谋职业率79%、职业技能培训率100%以上。七是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指导各区市全面做好社区减灾工作,积极开展“青岛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引导社区居民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