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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规划编制,做好城乡规划控制与引导相关工作 1、积极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上报审批工作,重点就蓝色经济区规划、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和产业布局调整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影响进行重点研究和落实。并积极与《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正在编制的《青岛市“十二五”规划》等对接,深化完善了城市总体规划各项成果。 2、完善“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规划成果体系,逐步对接、整合各层面规划。强化环湾保护,牵头组织围海填海控制线、胶州湾湿地保护线、入胶州湾河道控制蓝线、胶州湾近岸禁止开发区域与限制开发区域控制线等生态保护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已完成初步成果。 3、积极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完成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设计任务书和青岛市重点镇布局规划初步调研,正在组织相关规划编制。 4、结合市域城镇体系等相关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青岛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发展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成果内容。 5、配合做好环湾区域公用事业规划修编,协助主办单位完成了《青岛市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的现场调研及基础资料收集、核实工作。 6、配合做好加强地铁沿线规划控制工作,协助地指办完成地铁沿线土地、房屋情况排查摸底等工作,并作为地铁沿线规划控制的依据,目前已完成初步方案。 7、加强世园会周边区域规划控制,会同李沧区政府组织开展世园会及周边区域概念规划、世园会及周边区域旅游体系专题研究编制工作。 8、继续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老城区规划管理5个控制单元的现状调研已全面开展;欢乐滨海城控规已经市城规委审议通过;市南区西片控规正在完善;四方区南片控规、北片控规、铁路客运北站及周边区域控规初步成果、松岭路以东片区控规和松岭路两侧创智谷城市设计已完成;午山片区控规已经市政府批复;城阳区204国道片区控规正在进行公示。 二、注重改善民生,积极推进市办实事办理 1、18个“两改”项目中,1个规划手续办理完毕,10个批准规划、建筑方案,7个提出规划设计条件;1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中, 6个规划手续办理完毕,4个批准规划或建筑方案,3个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2、完成了市区热网工程9项规划方案审批、出具8项规划设计条件,核发34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了排水改造路由方案确定工作,核发了第一、二批43条道路排水的规划选址和28条道路排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了给水改造路由方案确定工作,核发了所有道路给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了海泊河、李村河、楼山河、团岛污水处理厂扩建相关规划工作。完成了未贯通道路的方案审查,并核发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与市公安等部门进行沟通,初步研究了市内四区电子警察系统等规划设置方案,完成可研批复,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重点园区、环湾节点和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重点园区、环湾节点建设方面。为高新区30余条道路及配套工程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163份,并及时完成了水系景观、道路绿化、场区整治等工程项目的专家评审和工程规划与设计方案审查,各项饱和性投资项目基本具备了工程招标建设条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对接了《琅琊组团总体规划》与董家口港区控规各层面及各专项规划;对保税港区一期范围内企业进行动态跟踪,主动服务,相关项目正在加紧建设,对二期封关涉及的待建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梳理和分析,为二期封关提供技术支撑;主动与区政府沟通推进市南国际航运服务区项目;完成了四方欢乐滨海城启动片区一期建筑方案审批;完成了李沧交通商务区初步规划成果编制工作。完成了红岛控规成果,并与城阳区政府进行了对接。第三、四批14户搬迁企业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论证已经完成、并经市城规委2010年第二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全市240个重点项目中,需我局规划行政许可的项目有132个,已有51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5个已办理部分手续,6个尚未进入规划审批。74个前期项目中需要我局行政许可的有47个项目,已有1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个已办理部分手续,14个尚未进入规划审批。 3、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了海底隧道和海湾大桥主线贯通工程推进进度相应规划审批服务工作;核发了地铁一期工程全线选址意见书,批准了试验段工程的规划方案;核发了新疆路高架预选址意见书。对重庆路设计方案进行了多轮研究,完成了可研报告的专家论证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立交设计方案、南端节点疏解方案等进行了深化完善;环湾大道、快速路三期工程的规划手续已办理完毕;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对青连铁路多个方案进行比选论证;核发了青龙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了新机场建设前期研究相应的规划工作。 四、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继续做好规划地方立法工作 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就《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组织多次立法座谈会,面向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开展多次立法调研,对送审稿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计划7月份按程序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立法送审稿。 五、传承历史文脉,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认真“7号议案”,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结合专家咨询论证意见,深化完善后形成专题研究成果并解读征求社会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反馈意见调整优化形成最终成果,纳入保护规划修编和控规编制中;《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正在深化完善工作成果,将结合专题研究成果深化设计;历史风貌保护区剩余片区控规编制工作已初步完成相关现状调研工作。 六、提高配建标准,强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建设 根据去年底“三民活动”和今年初“网络在线问政”中市民、网民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足的问题比重较大的实际(分别占两次活动问题数的24.2%、22.1%),我们将增加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作为今年的整改完善目标,在国家统一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高新建改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及组团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于5月10日起发布《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通过标准化、规范化推动公共服务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加强自身建设,扩大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规划” 1、强化廉政教育,从严管理干部,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继续在规划系统组织全员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并组织全局干部进行了廉政准则测试。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从严管理干部治理庸懒行为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主题纠风活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集,积极营造了人人明确四项监督制度内容、按四项监督制度办事、依据四项制度进行监督的氛围。 2、围绕打造“阳光规划”体系,扩大政务公开,让规划在阳光下运行。在已有全方位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加强规划电子政务建设,并借助新闻媒体,拓展规划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规划工作透明度,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等平台,扩大规划政务公开的受众面,加强规划宣传引导,高度重视、及时回应和积极促进涉及规划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建立并完善信访听证制度,以此促进规划工作在更大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上半年以来,我局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基本完成了半年工作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上半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规划编制和规划审批服务的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宏观、微观各层面规划编制任务较多,部分已完成的初步成果需要深化和完善,需要重点加强各规划成果横向的对接和整合,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与市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旧城改造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还需要继续妥善解决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超前谋划、认真落实、积极推进上述问题的解决。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按照市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两个引进、两个优化、一个重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做好各项工作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紧而又紧,继续加强重点规划编制项目、全力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市办实事办理、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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