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市司法局

    一、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狱所持续安全稳定
  全面推行监狱劳教所六班值班执勤制度,实现了值班警力24小时无缝隙、值班岗位全覆盖、值班责任全落实的执勤目标。扎实推进“四防一体化”建设,开展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进行专项督导30余次,对外墙、电网、隔离网、照明、监控、门禁系统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改。深入开展监管秩序整治,严厉打击牢头狱霸、打架斗殴、私藏私打手机等现象,进一步规范了狱内改造秩序。严格落实狱所安全稳定情况专报分析制度,开展了场所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活动,修订完善应急预案7个,开展不法分子冲击场所、地震逃生等应急预案演练6次。大力推进廉洁公正执法,建立起罪犯劳教人员奖惩情况备案制度。加强生活卫生和疾病防控建设,为2100多名警察职工和重点岗位服刑劳教人员接种了甲流疫苗,青岛监狱医院、伙房被命名为首批省级“文明医院”、“文明伙房”。上半年,狱所实现了零脱逃、零自杀、零发案、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深入贯彻“首要标准”,教育改造质量稳步提高
  深入推进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制定出台“5+1+1”管理教育模式工作意见,并实施了《罪犯个体改造质量评估办法》和《罪犯个体教育改造质量考评手册》,服刑劳教人员入监入所评估率达到100%。服刑人员个案矫正计划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已有3000多名服刑人员拥有了个性化改造矫正方案。扎实开展5年内(2005-2009年)刑释解教人员跟踪考察工作,重点排查“无家庭、无亲人、无住处、无工作、无收入”的“五无”人员,帮困救济522人次,落实救助金12万元。上半年,开展大墙内外联合帮扶活动11次,培训服刑劳教人员450人,300余名犯属通过网络视频会见系统与服刑人员进行了会见。全市新建安置基地8个,安置率达到 92%以上,帮教率达到96%以上。
  三、“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开局良好,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部委《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了《青岛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全面推广监狱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模式,按照“一所一警”的标准,已为60%的司法所选配了监狱警察担任“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员”。为全市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逐一建立管理档案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登记证》,加强了衔接、监管、考察的系统化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核查纠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不服从监管、有暴力、涉黑、涉恶、涉毒、涉枪犯罪史的重点社会危险分子,全部落实了跟踪考察、稳控包夹、异地托管、分级处遇和危险评估等措施。脱管失控率为零,心理矫治数同比增加8%。
  四、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全面规范区市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镇街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的会议纪要、督查通报、考核奖惩、责任查究等工作制度,开展春节、三级“两会”集中排查和“保稳定、促和谐、惠民生矛盾纠纷化解年”专项攻坚等活动7次,集中整治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矛盾纠纷多发地区,上半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520起,调解成功率为96%。积极推进新型调解组织建设,与市劳动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镇街和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规程》,在镇街推动建立由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的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对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司法所长、优秀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并评选出三个“十佳”在媒体上公示;与市卫生局正调研论证《青岛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年内试点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以来,新建金融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建筑工程纠纷调委会等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派出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35个,盖面达到81%。市委王文华副书记对我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给予肯定。
  五、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
  全面推进“一镇一站、一村一员、一户一卡”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设,全市170个镇(街道)均依托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社区(村)全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发放《法律援助卡》8.7万张,建立了全市持卡人数据库,实现了低保困难和重度残疾家庭法律援助全覆盖。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在市救助中心、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将就业、就医、就学和农民在农业生产、土地征用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权益受损等民生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全面启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了电话申请、邮寄申请、网上申请、网上申请审批综合服务体系,我市法律援助构建“三个一”工程的便民服务做法被司法部予以肯定。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咨询3413人次,“12348”专线接话7519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7件。
  六、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三保”推进年活动,成立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律师服务团”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律师服务团”、“拆迁法律服务团”等法律服务团队,开展各类专项服务活动。上半年,律师代理案件10996件,担任法律顾问2879家,公证办理事项45000余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13086件。召开青岛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积极参与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等活动,组织开展了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规范专项整治等活动,建立了全市公证员诚信执业档案,并全面实行“两公开两监督”(公开办证流程、公开收费标准,接受当事人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制度,法律服务行业投诉率同比有所下降。
  七、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打造一线战斗实体工作提上日程
  市编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理顺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了司法所实行区、市司法局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区、市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上半年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561人,参训率达97%。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办公面积、办公用车和微机网络配备量均有所增加,全市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到62%。
  八、全面总结“五五”普法规划,“法治区市”创建工作进展顺利
  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总结验收自查工作,制定下发了《青岛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意见》、《青岛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等文件,目前正在组织“五五”普法验收工作。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基础,全面推进“法治区市”创建工作,组织进行了全国、省、市三级“法治区市”创建先进单位的评选报送工作,召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现场会并交流推广了典型经验做法,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等活动,抓紧组织实施“城市街道一社区一兼职律师、农村镇街一村一法律顾问、村级每十户一法律明白人”制度,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到62.6%。上半年,全市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535期,受教育人数达20多万人。
  九、全面推进班子队伍建设,执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围绕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分别组织开展了“治懒治庸治散”行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五查五改五强化”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狱所警察心理咨询师获证率达到了5%以上,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深入推进“以党建带队建,促进廉洁公正执法(执业)”活动,市司法局被市纪委和监察局评为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和成绩,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仍然存在与当前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与中央政法委提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相配套的机制措施尚不完善,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还不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比较薄弱,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层次、水平以及诚信执业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机关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近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总结经验、明确任务、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