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清理违法建筑工作成效显著 3年“清违”400余万平方米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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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报讯 近3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团结一致,密切配合,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全面推进清理违法建筑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七区实际清理各类违法建筑达402万余平方米。
  2003年底,为提升城市形象和维护公众利益,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清理违法建筑活动”的部署。3年来,全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将清理违法建筑与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市内四区破旧楼院及“小街小巷”整治、创建特色街道(城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违法建筑加大了查处力度。今年,为拆除沿海一线违法建筑、违章广告设施,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连续下发督查通知,并现场实地督查核实,市城管执法局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同时到相关部门督导落实。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局及清违办组织拆除了香港西路1号院内、中山公园内、滨海大道北段王哥庄街道庙石社区、山水庭院小区等共计60余处、2万余平方米的重点难点违法建筑。
  在清理工作中,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联动清违”的工作机制。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清违办加大对各区清违工作的综合协调力度,及时调度信息,研究相应措施。各区政府把清违计划落实到每个月,分解到责任人,确保清违计划的有效实施。市建设、城管、公安、规划、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与各区紧密配合,多管齐下。市宣传、政法、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信访等部门积极为清违工作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法律保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建立了清违工作持续跟踪督查机制,对重点区域违法建筑现场督查、跟踪落实,与城管部门联合督查,保证了清违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各区对重点区域开展了重点清理,解决了多年的难点。市南区拆除了兴安支路11号、13号等16处占路20多年的违法房;市北区结合杭州路——鞍山路快速路建设、老街旧院改造等开展清违工作;四方区坚持示范带动,有情操作,围绕创建示范街、达标路组织多次重大清违活动;李沧区组织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46次,累计清理违法建筑16.5万平方米;崂山区拆除了奥帆赛区域小麦岛周边约3万平方米和海尔工业园周边8万多平方米违法建筑;城阳区结合旧村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清违工作;黄岛区以自拆为主,强拆为辅,违法建筑的自拆率达80%以上。据统计,七区2004年计划清理10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16.1万平方米;2005年计划清理15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67.6万平方米;今年1至10月份,清理各类违法建筑118.5万平方米。
  按照市委、市政府“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今后我市将建立起以各区市政府为主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清违工作体系,逐步由集中清违向长效清违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