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耕在全市清理违法建筑工作会议上强调彻底清理违法建筑 切实改善城市环境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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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报讯 昨日上午,全市清理违法建筑工作会议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在会上强调,清理违法建筑是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城市环境,塑造崭新城市形象,营造城市良好法治氛围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立即行动,对全市的违法建筑彻底进行清理整治。
  夏耕指出,清理违法建筑,首先各区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他说,与国内大城市相比,青岛在城市建设、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上依然有着较大的差距。对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的要求,对照2008年举办最出色的一届奥帆赛的要求,差距更大。大量违法建筑的存在就是一个十分突出的原因。同时,一个透明高效的法治氛围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城市中人们触目可及的违法建筑的清理则是社会法治氛围营造中一个相当重要的侧面。因此,有关方面必须痛下决心,采取严厉的措施,抓好违法建筑的清理。其次,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他强调,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区都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尽快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
  夏耕特别强调,违法建筑是多年来城市管理的顽症,积累的矛盾、问题很多,在推进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障碍,因此,有关方面一定要把前期工作做细、做扎实。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各自责任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的情况调查清楚,按照补办相关手续、暂时作为临建保留、旧城改造时一并拆除和立即拆除这四大类,分门别类、对号入坐。他说,只要在行动之前把工作做细,
  行动起来遇到的矛盾就越小,群众能够接受的程度就越大,工作才能取得较大的成绩。夏耕强调,要严格执法,严肃纪律,健全责任追究制。他强调,清理中不管遇到多大困难,不管遇到多大阻力,各区市、各有关部门都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动员一切力量,排除各种障碍,消除各种阻力,坚定不移地将这项工作做好。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有情操作”,要依靠广大群众,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争取上上下下的理解和支持。
  夏耕指出,清理违法建筑工作一定要严肃工作纪律。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都要积极支持拆违工作。乱批条子、擅自表态,造成新的违法建筑的,要严肃查处。工作人员违法审批或在违法建筑查处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区市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举报和监督。要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会议还透露,青岛市七区现有存量违法建筑500万平方米,其中有160万平方米可以补办相关手续,有70万平方米可暂时作为临建保留,有80万平方米在旧城改造范围内,可在旧城改造时一并拆除。目前列入拆除计划的共有190万平方米,会议要求用一年半的时间予以全部拆除。其中,今年下半年拆除近90万平方米,明年拆除100万平方米。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王永生,副市长罗永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