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食盐供给应急预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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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食盐关系国计民生,是国民经济重要的生产原料和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为保证在特殊情况下居民生活用盐的有效供给,确保我市食盐供应市场稳定,特制定食盐供给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设立市食盐供给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纪家栋 市盐务局局长
  副组长:韩中胜 市盐务局副局长
  戴高耀 市盐务局局长助理
  成 员:刘泽泉 市盐务局运销专营处处长
  赵显胜 青岛盐业经销处经理
  刘举世 青岛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石悦忠 黄岛盐务管理处主任
  封增文 胶南盐务管理处主任
  周文明 胶州盐务管理处主任
  江清世 即墨盐务管理处主任
  宋吉臣 莱西盐务管理处主任
  金松高 平度盐务管理处主任
  市食盐供给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盐务局运销专营处,办公室主任:戴高耀,副主任:刘泽泉,电话:82936610、赵显胜,电话:0532-87815545。传真:0532-87811060。
  二、职责分工
  组 长:负责全市食盐应急供应总指挥,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
  副组长:配合组长,协调工作运转。
  办公室:了解全市食盐市场形势,分析食盐市场紧急状态程度,提请市食盐供给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监控食盐市场信息,统筹安排全市食盐计划,协调货源和运输。
  各区(市)盐务管理处、青岛盐业专营有限公司:负责本辖区食盐市场的销售和管理工作,监控市场动态,维护市场秩序,积极进行正面的宣传、引导工作。
  青岛盐业经销处:依据食盐计划,负责全市的食盐调运工作。
  三、供应体系
  由市盐务局垂直管理的7家具有食盐批发资格的盐业公司,及其下设的300多家食盐代批点和10000多家食盐零售点组成的覆盖全市的三级食盐销售网络。
  四、预警、启动条件
  各区(市)盐务管理处、盐业专营公司要密切注意市场动态,当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向市盐务局报警,得到批准后启动预案。
  1、市场上出现市民排队集中购盐,部分区域(超市)出现食盐供不应求、脱销断档;
  2、食盐市场供应紧张,销量突增,超出正常销量的30%以上,有“食盐紧缺”等流言出现;
  3、由于战争、病疫、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我市食盐市场急剧波动,出现食盐供给危机。
  五、应急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安定民心
  市盐务局统一部署,各区(市)盐务处(盐业公司)积极配合,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和市场监测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引起社会恐慌,确保社会稳定。
  (二)在应急情况下及时向市政府汇报食盐供需情况,向省盐务局、中盐总公司报告,在青岛市食盐供应不足的紧急情况下,申请省盐务局、中盐总公司在省内及至全国范围内调配食盐。
  (三)加强市场监控,及时沟通信息
  各区(市)盐管处(盐业公司)要随时观察市场动态,及时统计食盐运销情况,建立信息日报制度,要及时对市场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日食盐购销及库存情况上报市局食盐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警示制度,将市场供求信息反馈给区域代批点和零售点,指导客户正确判断市场行情,做好食盐储备,应对市场变化,保证市场的供求平衡。
  (四)保证网络畅通,确保市民供应
  1、各区(市)公司要及时向市局运销专营处提报用盐计划,经销处要保证食盐供货及时。
  2、各区(市)盐业公司要做到库存充足,保证一个月以上正常销量的库存,盐种齐全,保证质量,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如有需要,及时保证提货或送货上门。监督各食盐代批点和零售点严格按食盐定价销售,不提价不囤货,及时增加和补充食盐库存,保证食盐的充足供应。
  (五)积极配合,加强监督
  各区(市)盐管处(盐业公司)要服从市局的统一部署,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应急措施,加大区域内食盐市场的监管、稽查力度,规范生产秩序和流通秩序,保证全市人民吃上放心合格的碘盐。

  附:各区(市)盐务处(盐业公司)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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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盐字[2004]124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