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台风“韦帕”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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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3号台风“韦帕”已于今天在浙江省登陆,正在向西北方向移动。受其影响,我市今天白天到夜间有暴雨,局部大暴雨;风力将逐渐增至6—7级,阵风9级,海上逐渐增至7—8级,阵风10级。根据阎启俊书记和市政府紧急会议的要求,现就做好防台风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台风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严密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全市防台风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督查工作;各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所辖区域的防台风工作;各有关行业、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的防台风工作。
  三、各级水利部门要做好重点水利工程的防台风工作。要按照河道防御洪水方案和水库控制运用方案,科学调度洪水。要加强对病险水库、涵闸的安全检查防护,特别注意小型水库、塘坝的防守和泄洪道的疏通,确保万无一失。
  四、气象部门要密切注视台风的动向,并根据潮汐变化综合分析天气及对市区的影响情况,提前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五、沿海各区市政府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要组织对海上捕捞船只和近海养殖小船、滩涂养殖户等的安全进行认真排查,停止一切海上作业,海上所有船只必须避风进港,所有船上人员必须下船离岸,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六、城建、城管、国土房产及各区市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学校、危旧房屋、广告牌以及山洪、泥石流和滑坡易发地区的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对危房、临时房、低洼地带的棚户房和建筑工地民工住房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有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做好人员的撤离工作,确保不出问题。所有矿山、建筑工地及海上、近海作业等必须立即停产,保证人员安全。
  七、对处于崂山景区、前海一线等危险地带的旅游景点要立即予以关闭。旅游部门要组织巡查,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八、对李村大集等人员集中的室外集贸市场以及地下、半地下商业设施要立即予以关闭。经贸部门要加强巡查,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九、全市中小学19日下午全部停课。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及时接送学生,通知不到的,学校组织人员监护,确保学生安全。
  十、电信、电力、交通、铁路、公用事业等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工作,电信部门要确保通讯设施畅通,电力部门要按照抢险应急预案,做到抢险队伍“人上车、车开机”,确保电力供应正常。
  十一、公安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治安巡逻,确保社会安全;台风暴雨过后,要尽快组织恢复交通,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十二、各级政府要加强与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的联系,加强军民协作,积极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三、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要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立即到岗到位,靠前指挥,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全力以赴做好防台风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险情,要迅速上报有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展开紧急救援,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和影响。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各部门在做好防台风工作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汛人员安全。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