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根据市气象部门的预测,从7月3日下午到傍晚起至4日夜间,我市自南向北将有一次大到暴雨天气过程,局部有大暴雨。据初步预测,我市局部区域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7月3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对全市防汛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据此,市局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防汛会议精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请各区、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0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06〕162号)和市、区(市)两级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防灾制度。要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确保联络畅通。
各区、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确保专人值班,要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镇(处)、村(居)以及防灾有关单位加强联系。遇有灾情,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进行现场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速报工作。
对省、市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中列为防范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对其加强监测,做好应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险情,应按照各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展开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同时,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出决策;要及时划分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要把防范地质灾害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以临战姿态,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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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