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7-08-01
字体大小: 打印

各处室、单位: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深化政府公益服务职能,强化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为加强对全市海洋与渔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根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海渔[2007]45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07]9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健全应急管理机构
  成立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环保处、渔业处、渔政处、海域处、法规处、执法支队、渔技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应急办),设在局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及上级领导各项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
  (二)承担全局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三)负责局应急值班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海洋、渔业应急事项动态,协调办理向市应急办报送的重要事项;
  (四)督办局应急管理决定事项、局领导的批示,承办局应急管理的专项会议、活动和文电等;
  (五)协调和督查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有关处室(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有关处室编制海洋、渔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区(市)局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七)协调局领导处置海洋、渔业突发公共事件,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
  (八)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调研、宣传和培训。
  二、实行会商制度,构筑应急协作机制
  为实现应急事件的快速、有效处置,建立应急工作会商制度。应急事件发生后,分管局长立即组织相关处室(单位)进行会商,提出工作方案,报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有关应急工作分工如下:
  (一)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郭新堂副局长负责,渔业处牵头,渔技站配合。
  渔业处履行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重大水产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的处理、传递,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事故综合评估、现场调查和处理;指导养殖渔民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渔技站负责水产品质量监测工作。
  (二)水生动物疫病应急工作。由郭新堂副局长负责,渔业处牵头,渔技站配合。
  渔业处履行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疫病的确认、信息汇总处理和预警报告工作;组织疫病的控制、扑杀工作。
  渔技站参与疫病的预防、预报工作。
  (三)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工作。由王淑莲副局长负责,环保处牵头,渔业处、渔政处、海域处、执法支队、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配合。
  环保处负责风暴潮、海啸、海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信息的处理、传递和发布,组织开展灾害评估,编制调查报告等。
  渔业处负责指导养殖生产防灾减灾,编制渔业生产受灾情况报告等。
  渔政处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助和海上通信联络工作,指导渔船、渔港防灾减灾,编制渔船、渔民、渔港受灾情况报告等。
  海域处负责运用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提供相应服务。
  执法支队参与实施抢险救助工作。
  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负责预警、预报信息的报告、传递。
  (四)赤潮灾害应急工作。由王淑莲副局长负责,环保处牵头,渔业处、海域处、执法支队、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配合。
  环保处履行市赤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的发布、报告,组织开展赤潮跟踪监测、灾害评估等。
  渔业处负责指导渔民开展抗灾救灾,禁止赤潮发生海域的渔业采捕活动,并负责监督赤潮发生海域水产品质量,控制赤潮污染海域水产品进入市场,编制水产品质量报告等。
  海域处负责运用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提供相应服务。
  执法支队负责重点海域巡航监视等。
  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负责预警、预报信息的报告、传递。
  (五)海上溢油事故应急工作。由王淑莲副局长负责,环保处牵头,渔业处、海域处、法规处、执法支队配合。
  环保处履行海上溢油事故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的处理、传递和发布,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灾害评估、善后处理等。
  渔业处负责指导养殖渔民开展防灾减灾,禁止油污染海域的渔业采捕活动,并负责监督监测油污染海域水产品质量,控制油污染海域水产品进入市场,编制水产品质量报告等。
  海域处负责运用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提供相应服务。
  法规处负责提供法律支持。
  执法支队负责重点海域巡航监视等。
  (六)海上突发漂浮物应急工作。由王淑莲副局长负责,环保处牵头,海域处、执法支队配合。
  环保处履行海上突发漂浮物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的处理、传递和发布,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灾害评估、清理打捞、善后处理等。
  海域处负责运用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提供相应服务。
  执法支队负责重点海域巡航监视等。
  (七)台风、暴雨灾害应急工作。由周仁和副局长负责,渔政处牵头,渔业处、海域处、执法支队配合。
  渔政处履行市海洋与渔业台风、暴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预警信息的处理、传递、发布,组织协调抢险救助工作等。
  渔业处负责指导养殖渔民的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养殖生产受灾情况报告等。
  海域处负责运用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提供相应服务。
  执法支队参与实施抢险救助工作。
  (八)渔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周仁和副局长负责,渔政处牵头,海域处、执法支队配合。
  渔政处履行渔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渔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组织协调抢险救助工作等。
  海域处负责运用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提供相应服务。
  执法支队参与实施抢险救助工作。
  (九)海上暴力抗法应急工作。由逄胜波副局长负责,执法支队牵头,渔政处、海域处、法规处配合。
  执法支队履行海上暴力抗法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维护海上执法和渔业生产秩序,与公安、边防建立协同机制,打击暴力抗法违法行为。
  渔政处负责海上联络、通讯保障等。
  海域处负责运用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提供相应服务。
  法规处负责提供法律支持。
  三、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制度
  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加快与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青岛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局的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各级应急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的纵横连接、快速传递和信息共享,发挥整体效应,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水平。
  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处室(单位)需确定1名专(兼)职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员,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重点地选择报送信息,重点报送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实际成效及典型案例、工作建议等内容。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每月至少上报1篇,其他处室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局办公室建立信息报送登记制度,定期通报每个处室和有关单位的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并将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为积极稳妥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信息发布工作。
  附: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七年八月一日
  
  

       抄送: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
  附件: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泽斌    局长
  副组长:郭新堂    副局长
                  王淑莲    副局长
                  周仁和    副局长
                  逄胜波    副局长
  成    员:  孙云潭    办公室主任
                 王俊顺    环保处处长
                 胡保丰    渔业管理处处长
                 傅道军    渔政处处长
                 李茂林    海域处处长
                 马晓红    法规处处长
                 曲学宗    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张永举    渔技站负责人
      局应急办主任:孙云潭
               副主任:朱   梅   江尧伍
            成    员:韩其禄   陆裕州  武宁宁  姜昊燕  刘  羽
                            兰    波   韩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