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政府系统定期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2-10 来源 :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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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现就实施政府系统定期新闻发布会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每两周举行一次(暂定隔周周三上午)。如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申报本年度需发布的内容,以便统筹安排。
  三、市政府办公厅与市政府新闻办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申报内容,并结合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和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预先作出年度计划安排,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准备。发布内容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四、市政府新闻办负责邀请中央、省驻青媒体及市属各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在青岛新闻网、青岛传媒网开辟“新闻发布会”专门网页,提前预告下次发布会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资料链接。
  五、为提高新闻发布会质量,提高发言人新闻发布的技巧水平,将采取专家授课、组织发言人实地参观学习等形式,对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新闻发布和传媒运作情况,掌握新闻发布的专业知识。
  六、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并填写《新闻发言人呈报表》、《新闻发布会申报表》(附后),于3月23日前通过金宏网或传真报市政府新闻办。如变更新闻发言人应及时重新申报。新闻发布会内容不提前申报的,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列入年度计划安排。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