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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市以政府令形式出台《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原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制度整合为城乡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参保人统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三个保障层次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并执行全市统一的医保待遇项目和医保目录范围。新制度打破了原有城乡分割造成的制度壁垒,提高了参保人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更好地体现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普惠,提高了行政管理和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