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中共中央9号文件和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真正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1、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制定、修订《青岛市水上交通安全条例》、《青岛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6件地方性法规,并为制定、修改《青岛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青岛市资源节约条例》等17件地方性法规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
2、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编制、节能工作、职业教育、奥帆赛筹备、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诉讼监督等8个专项工作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3部法律进行执法检查,对《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3、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推动“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在全市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依法作出节约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决定。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4、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按照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今年,我市和县乡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要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下,认真搞好前期调查研究,做好工作方案,按照市委的意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指导协调,确保人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权得以落实,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5、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培训机制、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政情通报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有力保障。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处理质量,进一步加强、改进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完善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规范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不断拓宽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空间。
6、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继续抓好制度、思想作风和提高能力这三大建设,健全完善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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