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与渔业局新年新思路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6-01-09 来源 : 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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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海洋事务管理和渔业行政管理两大职能。加大海洋立法、规划和管理力度,规范海洋开发秩序,保护海洋资源环境,推动海洋管理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为全市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承办海上奥运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以“三增”为根本出发点,大力实施科技兴渔、依法治渔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改善渔业发展条件,提高渔业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努力建立起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渔业生产体系和可持续发展的渔业生态系统,为率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主要预期目标:新上用海项目办证率、海域使用金收缴率和海域使用权证书年审率均达到100%,继续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水产品总产量125万吨,水产品总产值88亿元,水产品出口创汇9.5亿美元,继续保持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前二位的名次。

  根据以上工作思路和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加强海洋管理,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

  1.完成《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在报经市政府研究审核基础上,抓紧完成《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向省政府的审报审批和向国家海洋局的备案。做到严格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开发、保护与管理海洋,集约、科学利用全市岸线和海域资源,促进海域整体功能和最大效能的释放。加快推进区(市)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2.开展近海资源调查。结合国家海洋局开展“908”专项的有利契机,组织开展青岛市近岸海域资源环境调查,通过以潮间带为中心、以胶州湾为重点的近海资源多学科综合调查,全面掌握全市海域资源状况,为海洋开发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实现海洋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的协调发展。

  3.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着力提高近海水域环境质量。继续开展全市近岸海域环境趋势性监测、重点海域环境监测、海水浴场暑期海洋环境监测、重点养殖区环境监测,客观公正地编制和发布《青岛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局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与北海分局环境监测中心实现共建,坚持定期监测和随机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共同组织实施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加强陆源污染监督,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并抄送环保部门,督促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厂加强污水处理,从源头上控制好海洋污染问题。

  4.推进近海赤潮防治项目建设,为承办海上奥运提供保障。以北海分局环境监测中心为技术支撑,全面开展赤潮防治项目研究工作,完成赤潮监测浮标建设,完善赤潮防治应急反应预案,建立赤潮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试运行和完善赤潮消除方案,确保2008年奥帆赛不受赤潮影响。继续组织开展奥运赛区的海洋水文、水质监测预报系统建设,力争完成奥帆赛测试赛前项目主体系统建设,保证2006年奥帆赛测试赛顺利开展。

  5.继续办理市人大9号议案,保护好母亲湾。认真组织实施《青岛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号议案办理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市人大9号议案牵头的年度目标任务,编制《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胶州湾湿地保护规划》、《胶州湾岸线变化对水动力影响的研究》、《胶州湾近海海域防风暴潮规划》和《胶州湾入海污染物容量控制研究报告》,报批《胶州湾填海项目审批程序》,开展胶州湾海洋生态环境基础调查,进行胶州湾实地调研,选划筹建胶州湾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逐步恢复胶州湾可持续利用能力,实现胶州湾资源合理利用。

  6.努力做好全市重点用海项目审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参与抓好全市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按照“提高效率、搞好服务、依法审批”的要求,做好项目用海审批方面的服务,为事关全局的重点项目实施提供用海保障。组织开展鳌山湾、董家口海域填海容量临界面积数值模拟分析,为海域使用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7. 做好海域勘界和分等定级工作。积极配合省政府做好地市间海域勘界,完成青岛市县际间海域行政界线协议签订,明确海域管理范围,妥善解决海域纠纷。完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采取多因素综合评定法,对全市海域进行分等定级与分类。开展海域使用价格评估,进行海域使用金标准测算研究,强化海域资产管理,促进海域使用制度改革。

  8. 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继续开展大公岛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建立保护区基础档案,设置保护区界碑,派遣人员驻岛管理,加强大公岛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编制《青岛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开展保护区海洋环境监测和日常巡航检查。完善灵山岛海珍品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增加保护设施,加大苗种投放,提高原种产出能力。

  9.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海洋执法。启动青岛市近岸海域监视监测监控系统项目,完成控制中心主体建设、奥运赛区前端监视点位建设及网络传送系统建设,为加强海洋管理提供有效的高技术监控手段。建立青岛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和市区级海洋环境监测站,健全全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网络,提高对全市海域的监控能力。加快完成执法队伍整合,进一步规范完善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建设工作,解决执法队伍的编制、经费、能力建设等问题。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分区域加强对全市海域的巡逻检查力度,全面提高我市的海洋执法效率。全面完成前海一线养殖设施清理整治,彻底恢复前海岸线自然风貌。积极落实奥帆赛场海上养殖物清理任务,开展好“2006蓝箭”海洋专项执法活动,着重加大对胶州湾、奥帆赛区、重大涉海工程项目、盗砂案件多发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盗采海砂、非法围填海、非法养殖等严重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促进海洋经济建设与海洋生态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

  二、大力发展现代渔业,全面提升渔业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区建设

  1.突出发展新型高效渔业,全面提升渔业内在品质。一是大力发展深海大网箱。对胶南、黄岛、崂山、即墨等地重点海湾进行科学规划,充分利用海岛资源,拓展水产养殖空间,形成以海岛为基点、海岛周边为重点的深海开发新格局,全年新上深水大网箱300个,力争全市深水大网箱总量突破1000个,继续保持北方地区领先位置。二是大力发展高标准池塘养海参。继续推进以虾池改造养殖海参为重点的海珍品养殖,集中力量抓好青岛市海珍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完成一期改造盐田5432亩,启动二期工程,在全市带动形成大规模开发、高标准建设的设施渔业发展格局。三是大力发展工厂化养殖。推动全市水产养殖向集约化方向发展,争取全年新发展工厂化养殖面积6万平方米,全市工厂化养殖总面积突破60万平方米。推广液态氧养殖新模式,加快节约型、环保型渔业发展进程,重点抓好青岛市海水生态工程化养殖基地建设,全年新建工厂化养殖面积5万平方米。

  2.实施近海渔业资源修复工程,提高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资源养护与修复并重原则,逐步培育和保护近海水域渔业资源,建立具有自我维持能力的渔业生态系统。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编制完成青岛市渔业资源修复规划。有计划的开展人工鱼礁建设,对拟建设人工鱼礁海域进行深入的底质勘察和礁体投放试验,逐步改善和修复水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渔民减船转业,年内完成107艘转产减船任务,压缩近海捕捞强度,引导渔民转产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品深加工、水产品鲜销及非渔产业。全面加强禁渔区管理,加大近岸海域违规捕捞监管力度,保护和促进近岸海域渔业资源恢复。按照农业部要求,认真落实限额捕捞制度和伏季休渔制度,切实抓好伏季休渔管理,维护伏季休渔秩序,实现近海渔业资源有效生养。出台《青岛市渔业资源增殖管理规定》,规范渔业资源增殖行为,扩大放流品种和数量,以胶州湾、崂山湾、古镇口湾等区域为重点,组织放流中国对虾和日本对虾1亿尾,梭子蟹1000万只,增加海珍品(海参、鲍鱼)和魁蚶等放流品种,逐步恢复海区渔业资源。

  3.加强水产良种体系建设,提高良种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国家级青岛海湾扇贝良种场及国家级青岛菲律宾蛤仔良种场建设,争取通过国家验收。加快国家级青岛对虾良种场和国家级青岛鲆鲽类良种场建设步伐。拓展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辐射面,充分发挥科技推广作用。加快省级良种场建设步伐,争取建成刺参、皱纹盘鲍、鲆鲽类等10个省级良种场,全面提高水产养殖良种覆盖率。做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全市换证率达到90%以上。加大水产新品种引进和推广力度,引进推广匙吻鲟、杂交扇贝、美国蓝宝石鱼、漠斑牙鲆、虹鳟、黄金鮸等新品种。

  4. 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推进渔业产业化进程。在巩固来料加工优势的同时,扩大本地产品的加工规模,按照“突出优势、配套提高、集中连片”的原则确定本地的出口优势水产品区域布局,通过项目建设与示范带动,完善质量监控体系,通过精深加工将我市贝类、虾类、鱼类、蟹类等优势水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培育新的出口主导产品,形成养殖、加工、出口链条,全面提高渔业产业化水平。积极做活水产品流通,以青岛市国际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为龙头,建设一批水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临港型批发市场,引导建立各类水产品购销组织和流通组织,构建完善的市场体系,通过市场带动生产,通过需求拉动供应。

  5.全面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督,提高水产品标准化水平。完善和规范“三站合一”建设,发挥利用好省级计量资质能力,积极开展和提供渔业环境检测、海洋环境检测及水产品质量检验服务。结合全市水产品养殖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现状,认真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对全市辖区内的水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水产养殖场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在全市设立监测站点60个,全年重点对16个优势水产品抽检200批次,每月发布检测公告,力争使全市水产品的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新组织认定5个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认证5个国家无公害水产品。坚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养殖饵料、添加剂、渔药等渔用投入品管理力度,逐步普及使用绿色渔药、生态制剂,建立完善渔用投入品合理使用技术规范,实现水产养殖的清洁生产。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的理念、技术和生态养殖方式,推广配合渔用饲料的应用,积极倡导鼓励发展生态健康式养殖技术、环境改善型养殖方式,引导发展节水型养殖业。

  6. 提高渔业科技应用和转化能力,打造渔业核心竞争力。密切与驻青科研院所的联系,关注渔业发展的前沿科技信息,积极引进适宜我市发展的优良新品种,研究推广环保型、循环型渔业发展新技术。发挥青岛市水产学会作用,结合我市渔业生产实际,开展水产学术交流,年内举办水产养殖专题研讨会2期。继续深化实施“科技联户”工程,加强渔业科技培训和普及工作,建立青岛市海洋与渔业科技培训中心,全年举办8期转产转业渔民培训班、培训人员500人,举办12期渔业科技培训班、培训人员1000人。

  7.加快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培植壮大渔港经济。加快建设积米崖中心渔港,争取开工建设崂山沙子口中心渔港,加大地方性群众渔港建设投入力度,完善现有渔港码头的功能,构建适应全市生产发展需要的渔港布局,为捕捞生产和港区经济提供服务。

  8.加大渔业执法力度,维护良好渔业生产秩序。认真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和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许可制度,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加强捕捞许可证年度审核和资源费征收工作,确保年审率达到98%以上。加大涉外渔业管理力度,减少涉外事件发生。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依法开展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9.强化海上安全生产监管,减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狠抓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抓好渔船检验、船长培训和渔民安全教育三个环节,制定对超抗风等级和超海区作业行为处理办法,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抓紧、抓细、抓实。改进和完善海上二级通迅网络,开展近海渔业安全通信救助网升级改造,积极做好海上抢险救生工作,提高海上渔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全年遏制渔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万吨水产品死亡失踪人数控制在0.35%限额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