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新年新思路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6-01-09 来源 : 市政府国资委 孙家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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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的定位,以“监管、营运、发展”为主线,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坚持“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推动国有经济向优势主导产业、向重点品牌企业、向城市基础设施、向社会公共产业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体系,健全“三统一”、“三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基本工作目标

  (一)以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管到位、调控有效为目标,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中心,建立较为健全的国资监管工作体系。

  (二)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选择部分企业开展预算编制试点工作。

  (三)创新国有资本运营方式,组建市级综合性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构建国有资本市场化营运操作平台。

  (四)深化国有大企业改革,以国际化、品牌化为导向,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五)基本完成资产经营公司配套改革,退出过渡性体制,推进行业资源重组,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六)基本完成中小企业社会化改造和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形成能进能退、有序流动的体制和机制。

  (七)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加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切实引导和鼓励企业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力争使考核范围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3%以上。

  (八)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探索建立外派董事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探索建立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三、主要工作安排

  (一)以监管、营运、发展为主线,全力打造“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管到位、调控有效”的国资监管工作体系

  1、出台并实施《青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体系。

  编制《市政府国资委构建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体系总体框架》,加快推进立法工作。围绕国资监管各项业务流程,完善操作程序。根据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形势变化和发展要求,修改、制定国企改革的配套政策。编制《市政府国资委构建企业国有资产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框架》,制定《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法律风险内部防范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防控、协调处理和备案机制。

  2、理顺产权关系,进一步完善产权管理体系。

  完善产权法规体系建设。出台《规范国有资产评估事项的意见》,规范评估适用规则。制定《青岛市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定《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青岛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保管理意见》,强化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加强产权监管体系建设,做好产权登记工作。完善重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继续实施评估项目公示制度,健全评估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本金管理,逐步理顺所监管企业产权关系。推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工作,全面完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改工作。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研究制订国有资本收支预算管理及相关配套办法,建立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专户,逐步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探索国有资本运营途径和方式,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运营国有资产,在整合存量国有资产基础上,组建市级综合性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构建国有资本营运操作平台。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出台国有股权托管、企业闲置资产进场交易、企业改制过程中不良资产和剥离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和细化产权处置、转让和交易程序。

  3、以落实国有资本经营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

  扎实做好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科学确定监管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立分析、通报制度,加强对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监控,全面做好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探索建立企业经营业绩预警系统,科学制定企业经营业绩跟踪评价指标,逐步建立企业经营业绩稽查系统,加强对各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青岛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科学确定企业经营者薪酬标准,建立以经营业绩和贡献为主取酬的刚性约束机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收入。研究制定适合我市企业改革发展要求的中长期激励办法。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现行“工效挂钩”确定工资总额办法,使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与企业经济效益紧密结合,逐步推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市场化。

  4、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做好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工作和国有资产运行统计工作。

  完善报表统计分析工作,规范企业财务月报、季报和年报编制工作,完善企业财务动态监控分析体系,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动态信息分析制度和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建立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制度,逐步细化审核标准,严格审核要求。加强财务决算审计质量管理,落实审计责任和追究制度。开展企业财务预算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选择部分企业实行预算编制试点,逐步建立预算确认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国有独资公司年度预算核准、国有控股公司预算备案管理的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清产核资后续管理工作,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建立资产损失防范机制,规范资产损失认定标准和程序,建立资产损失统一托管、回收、处置和收益上缴制度,促进实现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特定领域国有资产监管。

  理顺交通、出版、广电、文化等领域产权关系,做好社会事业范围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调查摸底,掌握资产分布、结构、存量和经营状况,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第三批监管范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按规定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向企业或社会中介组织的改制,推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加快向企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发展。

  6、加强所监管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管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国有企业调整发展。加强监管企业投资规划管理,推动尚未完成战略规划编制企业和第二批监管企业加快编制战略规划,实施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督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意见。完善企业投资监管的有效形式和工作程序,做好国有企业投资日常管理,重点加强对实施核准管理项目的投资监管,加强对已核准项目的跟踪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研究制定国有资产招商引资规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引资活动,做好重点利用外资项目的跟踪分析和服务工作。

  7、坚持以出资人监督为主体,进一步加强外派监督工作。

  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制定监事会章程、监事会内部议事规则、《财务总监工作规程》、《财务总监财务事项联签制度》等一些列监督制度,推进监事会内部建设。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监督和重点事项监督,建立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产权变动的监督,对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过程的监督,对企业担保、抵押、融资、重大资产处置、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要事项的监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及其权益的安全完整。改进外派监督工作方式,根据新的《公司法》,积极探索对国有上市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监督的有效方式。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做好监督人员的调整充实选拔工作,择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派监督人员。做好中介机构选聘使用工作,完善聘用中介机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中介机构选聘程序,认真组织公开招标和选聘工作。加强对委托中介机构的跟踪和信息反馈管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动态评价体系,对委托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二)着眼全局、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把握“六个结合”,创新国企改革工作思路。深化国企改革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深化国企改革与资源整合、行业整合相结合;深化国企改革与引入战略投资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深化国企改革与强化企业管理、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相结合;深化国企改革与职工安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相结合;深化国企改革与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相结合。通过六个结合,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

  2、推进国有大型企业战略重组,力争在股份制改造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以产权改革为重点,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伙伴,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和创新能力,支持骨干优势大企业进一步向国际化企业集团水准看齐。优化企业主体结构,提高内部资源利用率和外部资源整合力,提升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进上市融资和股权引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以理顺产权关系为重点,以“改制、调整、破产、重组”为手段,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我市支柱产业。

  3、基本完成资产经营公司过渡性体制改造和配套改革。采取多种方式完成资产经营公司过渡性体制改造,基本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形成行业改革调整、发展、引资、投资的市场竞争主体。通过改革重组资产经营公司,真正建立起拥有独立法人财产权,具有从事资本运作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控股企业集团或实体公司。在做实做强的基础上,对主业实力较强,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资产经营公司实施开放式改革,寻求与国际、国内大企业的战略合资,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成为国有相对控股或参股的国际化企业集团,实现做强做大。完善保障体系,完成医化等三个托管中心的组建。

  4、基本完成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更加关注企业改革的工作质量,加大配套政策扶持力度,协调企业改制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关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妥善安置职工。重视传统老品牌、老字号的保护、恢复、重振和发展,通过改制重组、体制创新、内引外联,尽快做强,做出特色。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资本完全退出的企业党组织的属地化管理工作。

  5、打好劣势企业改革攻坚战。对严重资不抵债,既无产品、又无重组对象的企业,彻底退出市场。完善国企改革相关配套政策,保证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和职工、社会稳定。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劣势企业破产进度。完成实施45号文件企业的收尾工作。探讨通过购并、重组、破产、清算等多种方式处理壳体企业。

  6、推动市政、交通等企业改革,加快公共资源整合。按照资产管理与行业行政管理分开的原则,对市政公用、交通等特定领域企业,加快实现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企分开,逐步理顺监管体制。按照公益性与竞争性分类管理的原则,加大整合市政公用、交通等公共资源的力度。推进利用管网资源的对外投资和招商引资。探索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基础设施等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有效途径,推进特定领域企业产权多元化和股份制改造。

  7、建立和完善国企改革、改制中有关职工稳定方面的防范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完善和建立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和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做好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制问题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工作,认真落实市信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加强对交办案件的督查督办,组织做好信访部门交办的重大信访案件的办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1、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探索实行产权代表制度,按照新《公司法》和干部管理体制的要求,逐步理顺董事管理体制,探讨实行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制度,选择3—5户企业进行外派董事试点工作,落实出资人权益。建立后备董事选拔制度和后备董事人员库,注重对后备董事的培养和锻炼。做好企业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工作,根据市委的要求,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全面考察,对班子成员任免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2、加强和改进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强基工程”实施意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先进性建设。围绕建设“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水平。深化企业文化建设,筹备成立国有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会,着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核心利益的融合。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实。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坚持“一岗双责”,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的方式和途径。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规定,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中开展党纪条规教育、警示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党员干部队伍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监督机制和效能监察,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用权行为的监督,围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产处置、工程建设、营销采购等重要事项和主要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依纪依法查办在企业改制重组和产权交易等过程中涉及的违纪、违规的案件。

  (四)加强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国资监管、运营和发展能力

  1、创响机关品牌,提升整体形象。坚持以“创响机关品牌,塑造团队精神,树立国资形象,争创工作佳绩”为目标,深入开展机关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完善提升机关文化体系,实现国资委机关建设上水平、争一流。

  2、培养专家型队伍,创建学习型机关。坚持实行“五个一”的机关学习制度,科学制订机关干部培训计划,继续组织国资监管相关理论和业务集中培训,引导机关干部树立学习创新理念,围绕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强责任、练绝活、拓思路”等活动,切实做到情况一口清、政策一口清、程序一口清、数字一口清,真正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3、加强制度建设,争创创新型机关。严格规范机关管理,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目标的跟踪督查、专项督查和全过程督查,完善机关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规范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完善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制度,突出抓好科级以下干部的基本能力素质培养。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与竞争上岗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

  4、加强处室建设,争创高绩效机关。按照“破满、破难、破低、破慢”的要求,倡导树立新的工作效率观、新的工作和谐观、新的工作时空观,在工作中快执行、快办理、快落实。从规范日常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工作绩效三个层面加快处室规范化建设步伐,全方位实行岗位责任制, 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督查、有考核。完善工作流程和岗位规范,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工作AB角制和服务承诺制,优化办事“线路图”和“时间表”。

  5.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加强机关党支部的组织、制度建设和党员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党员开展争做“五个好”党员的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带头作用,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