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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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报讯 昨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阎启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文明办关于我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的汇报。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启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中央文明委改变过去最后一年测评定成败的做法,从今年开始,进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2009年、2010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成绩分别占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评选总成绩的20%,2011年进行全面测评,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60%。据了解,中央文明委将从7月中旬开始组织对全国100多个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阎启俊指出,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重要载体,我们必须将之融入到城市建设、发展的每个阶段和过程之中,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个环节之中。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以志在必得的决心迎接全国测评,力争在全国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
  阎启俊强调,要坚持守土有责,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市、区(市直部门)、测评点(单位、街道)三级责任制。这次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较高,要求很严。各区、各责任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动员、层层明确分工与责任,每一个测评项目、每一个考察点都要横向到边、纵向到人、无缝对接。对于达不到A级标准的测评指标,要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明确具体目标、措施和时限,确保各项指标高标准达标。要建立创建工作奖惩制度,对工作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阎启俊强调,要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动员最大多数市民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来。创建文明城市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我们的工作在群众监督中得到更好的落实,在群众的参与中不断提高水平。要精心设计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为创城献计献力,使市民在参与创建的过程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使创建工作真正实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阎启俊强调,要坚持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赢得群众对创城的支持和拥护。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坚持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成果惠及群众,把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变成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发挥民力、改善民生的过程。要以群众需求为起点,建立畅通的社情民意反馈机制,在创建工作中始终注意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从群众最欢迎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进一步净化城市环境,优化公共秩序,提高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真正让群众看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变化和实惠,使创城工作真正成为一项民心工程,赢得群众对创城工作的拥护和支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