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揭幕仪式上的讲话——青岛市副市长 王修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6-06-09 来源 : 青岛市副市长 王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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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早上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揭幕仪式。今天的仪式是在举国上下共庆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的背景下召开的。我市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与万字会旧址、青岛德式建筑群、平度东岳石遗址、胶州三里河遗址一起被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胶州秧歌、茂腔被列入首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是我市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市文化事业进入了新的阶段,也对全市的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青岛城市大框架的基本形成,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文物建筑和城市风貌的存在环境受到威胁。为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促进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协调发展,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大保护力度,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到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14处,市级117处,历史优秀建筑总数达313处。这些文物遗存是不同类型、不同地域的代表,是城市发展的见证和载体,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特别是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入选第六批国家级文保单位,既是建筑本身在青岛历史上价值的体现,也是我国开始重视工业遗迹的良好开端。“青岛啤酒博物馆”,以德国建筑本体和大量具有较高历史文物价值的展品为展览内容,作为工业旅游景点对外开放。是一座国际一流、国内唯一的以啤酒为主题的博物馆,也是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开发使用有机结合的典范。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宣传普及工作,增强保护利用意识,营造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发掘、管理、利用有机结合的原则,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加大政府投入,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支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在城乡建设中,要加强对文物特别是重大濒危文物的抢救保护。要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既保护好文化遗产,又利用好文化遗产,在保护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通过利用促进保护。要重视文化遗产咨政育人、传承文明、普及知识、丰富生活的作用,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要充分认识到保护好文化遗产对于宣传、提高公众认识,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文化遗产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发展的资本和动力,应将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体现到城市规划的各层面,避免文化遗产保护与工程建设的割裂,将保护融入城市规划设计之中。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研究和挖掘各类各级文保单位的价值和内涵,加大申报力度,争取更多的国保单位列入名单。不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整体上提升保护档次和规模。

  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物化成果,是我们民族悠久历史的稀世见证,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掘、管理和利用,是展示和传承中华文化,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对国家、历史和后人负责的高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掘、管理和利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提高广大民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谢谢大家!

200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