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公务数字证书发放和使用管理问题的函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6-10-27 来源 : G0030880209
字体大小: 打印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保证电子政务应用过程安全可靠,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网上公务数字证书发放和使用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公务数字证书”的作用“网上公务数字证书”是我市各级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网上身份标识证书,用于电子政务应用中的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以保证电子政务应用过程的真实性、可信性、安全性。从2007年1月1日开始,依托金宏网的各种电子政务应用、网上行政许可系统以及有关部门涉及全市机关的其他电子政务应用,都将逐步采用网上公务数字证书作为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工具。
  二、制发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信息产业部《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电子签名认证管理的通知》(青政办字〔2005〕16号),经政府采购,确定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山东CA中心)作为我市电子签名认证服务机构,由其委托青岛市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山东CA青岛中心)在我市制发网上公务数字证书。
  为使数字证书制发与电子政务应用紧密结合,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及各区市党委、政府计算机(信息)中心,共同做好网上公务数字证书应用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发放范围网上公务数字证书包括组织机构证书和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书两种。其中组织机构证书的发放范围为:市级机关各部门及其内(下)设机构,区(市)级机关及其内(下)设机构,街道办事处、乡镇机关,以及根据需要接入金宏网的其他单位。个人证书的发放范围为市、区(市)、街道办事处、乡镇各级机关的公务人员。
  四、费用及其解决办法经省、市物价部门批准并经政府采购,山东CA青岛中心制发数字证书及电子认证服务的收费标准为:
  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开户费为400元/证(含USB Key介质费),年检费为200元/证,注销费为10元/证。
  个人公务数字证书:开户费为150元/证(含USB Key介质费),年检费为10元/证,注销费为10元/证。
  经市政府批准,购买网上公务数字证书所需经费的使用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分灶吃饭”原则。各级机关及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数字证书所需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负担。其它联网的企事业单位所需费用由各单位自己负担。
  (二)集中管理原则。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统一负责市级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数字证书经费的申请和使用管理。具体办法是,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按年度做出证书经费需求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预算。各区市可参照市里的做法,由本区市计算机(信息)中心统一负责本区市范围内数字证书经费的申请和使用管理。
  (三)专款专用原则:数字证书经费由计算机中心作为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某年经费如有结余,用于冲减下年预算。
  五、申办和管理(一)申办
  市直机关各部门及所有联网单位,请通过金宏系统进入“数字证书办理”子系统,填写“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受理表”和“个人公务数字证书受理表”。完成后打印成纸质件,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于11月30日前送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进行技术审核,合格后由计算机中心交由山东CA青岛中心制发证书。
  填表申办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市级机关各部门及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统一为本单位及其内(下)设机构、工作人员填表申办,费用由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统一向市财政申请。
  2、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其他联网单位,根据目前联网注册用户情况,各自填表申办,费用由各单位自己负担。
  3、部门管理的副局级机构连同其内设处室,由其管理部门填表申办。
  4、各区市由党委、政府计算机(信息)中心参照市里的做法,统一组织本区市范围内证书申办工作。
  5、由于数字证书是组织机构和个人的网上身份证书,因此只有需要在网上办公的组织机构和个人才需要申领数字证书。为防止浪费,请根据本单位在金宏系统中注册用户(包括内设机构用户和个人用户)及其应用情况申办证书。没有在网上办公的内设机构和个人,请暂时不要为其申办证书,可根据需要随时申办。
  (二)管理
  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数字证书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数字证书:
  1、不要把自己的数字证书转借他人使用;
  2、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数字证书丢失。如有丢失,须立即报告签发机构予以废止并补办新证。
  3、首次使用数字证书时,要对密码进行更改。密码必须达到6个字符以上。
  4、请务必牢记自己的数字证书密码。使用数字证书时,如果连续5次输入错误密码,证书将被锁住,须持有效证件到签发机构解锁。
  5、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必须确定专人管理和使用。
  6、遇有组织机构更名、工作人员调动等情况,须按证书申领程序对数字证书进行更新处理。
  7、组织机构撤销或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死亡等各种原因离开机关,需到证书制发机构办理证书注销手续。
  9、数字证书需要年检,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办理地点:市级机关二期办公楼902室(计算机中心软件处)
  联系电话:85912176,85912097


青岛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青岛市信息产业局
  青岛市财政局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