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出台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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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报讯 完善养老金增长机制、社区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率超80%、建成一批示范性综合养老设施、公益文化场馆增设老年人临时休息设施……日前,《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由市政府正式颁布,描绘了未来几年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为全市119万老年人带来众多好消息。
  《规划》从我市实际出发,提出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继续建立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居家与机构相结合的生活照料社会服务体系、老年权益保障体系、老年文体教育培训体系和老龄工作管理体系;走社会福利社会化之路,初步形成社会养老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档次各异、布局合理的格局,努力实现“以道德为基础的传统养老模式向道德与法制相结合的现代养老模式转变,以家庭养老占主导地位的养老模式向家庭与社会相结合的养老模式转变,以单纯的政府福利性养老模式向福利性保障与市场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模式转变”;积极推进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培训、老年旅游等老龄产业的发展,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最大限度地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八大主要任务,即: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完善老年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老年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机构与居家”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培训、旅游等老龄产业;建立完善老年法规维权体系;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老年产业发展。《规划》还把八项主要任务细化为60项具体目标,其中比“十五”规划新增的项目达40项之多。这些目标任务基本涵盖了老年人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等6个方面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规划》坚持以人为本,规定了多项惠民措施,为老年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规划》提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完善养老金增长机制,重点向离退休早、年龄大、养老金低的离退休职工倾斜;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七区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8个、服务站225个,社区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率80%以上;推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三级财政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对老年人的医疗补贴标准;五市三区各建一处示范性、综合性的老年公寓;市建一处300张、市内四区各建一处100张床位以上的老年“爱心护理院”;市内四区社会养老机构床位达到每千名老人32张,总床位达到1万张;全市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文化场馆增设老年人临时休息设施;市、区(市)均开设老年阅览室,两级老年阅览室藏书量(含报刊杂志)达到3000至5000册;全市电影放映厅放映大片及夜场电影对70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八折优惠,专业艺术院团每年为老年人公益演出100场次以上。
  《规划》还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高度,对进一步加强全市老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