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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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档案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青岛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全市档案工作者的努力下,各级档案部门突出服务主题,树立创新意识和争一流意识,抢抓机遇,扎实工作,推动了全市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到“十五”末,全市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总数达 110.6 万卷、册,与“九五”同期相比增长了40 %,其中向社会开放档案达到44.4万卷;累计接待利用者6.6万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7万余卷次,利用人次和卷次分别增长了70%和140 %;档案现代化管理成效显著,档案目录数据库规模达到1000万条,增加了3倍,全文数据库达850万页;全市13个综合档案馆全部建成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先后举办了53个大型展览,编辑出版档案史料汇编和专著92种,1700余万字;全市有两项科研成果获国家档案局科技进步奖,有110项成果获省档案学优秀成果奖,有1092项成果获山东省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成果奖。青岛市档案馆在国内率先建成数字档案馆和规模较大的机关数字文件中心,市、区(市)档案馆全部建立文档服务中心。市档案局(馆)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档案局授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市档案局在连续两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基础上,200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文档服务连心桥”被命名为“青岛市服务名牌”,市档案馆及崂山区档案馆通过山东省特级档案馆考核,8个区市档案馆成为山东省一级档案馆。
  “十五”期间,全市档案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即:始终把为中心工作服务作为档案工作的生命线,以服务谋发展,以有为促有位;始终把创新作为推动档案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以创新求突破,不断为全市档案工作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始终把全面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作为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夯实档案部门服务社会的根基;始终把依法治档作为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以法制建设推动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始终把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档案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举措,带动档案业务建设的全面突破;始终把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档案工作发展的内在动力,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
  二、“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总体目标,以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公共服务型的档案事业为发展方向,以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促进档案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以法治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发展,以信息化引导档案业务建设,以争一流、上水平全面推进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档案工作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科学、协调、有序、有效地推进各方面工作。
  三、“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到“十一五”末,以各级国家档案馆建成更加开放、服务能力更为完善的公共档案馆为突破口,建立全面、系统记录青岛发展历史的馆(室)藏体系,科学、先进的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开放、优质的档案服务体系,高效、规范的档案工作管理体系,提高档案服务水平、管理水平和开发利用水平,形成档案信息资源、档案公共服务、档案信息化管理三大优势,推进档案事业与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四、“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档案馆功能拓展工程,构筑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档案服务平台
  1、加快档案馆舍建设。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功能“四位一体”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山东省档案局关于档案馆新馆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全面推进档案馆舍和设施建设。市档案馆要建成新的档案展厅,新装备两个以上的密集架档案库房,具备承接大批利用者的硬件设施,建成更具开放性的公共档案馆。区、市和城建档案馆要力争按照公共档案馆的要求新建或改造档案馆,满足档案安全保管和开发利用的要求,为扩大档案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2、配备或更新档案馆安全保管的设施。市档案馆初步实现楼宇智能化管理,区市档案馆要实现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的自动化,新建档案馆要配备库房气体灭火和温湿度自动控制设施。
  3、全面加强档案馆业务建设。市档案馆业务建设主要指标跻身全国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前列,各区市档案馆全部达到省一级档案馆标准;完成全宗卷的规范整理工作;加快档案开放步伐,开放档案数量力争达到应开放档案的100%,积极探索形成未满30年档案提前开放的办法。
  (二)实施档案服务品牌工程,建设面向社会的档案服务体系
  1、进一步深化文档服务工作。发挥“文档服务连心桥”优秀服务品牌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扩大文档服务信息的领域,将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做好以往发布的现行公开文件收集工作;围绕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特点,开展档案个性化服务,满足群众利用文档信息服务的需求,力争使2000年以来形成的政府政务公开信息查全率和查准率达到90%以上,服务满意率达到98%以上。
  2、为各项建设事业提供优质档案服务。继续实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活动档案工作跟踪服务制度,全市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监管对象的跟踪服务率达到100%;积极做好全市重大接待活动档案的拍摄、归档工作;实施社区档案信息一体化工程,在社区免费推广“社区一点通”管理系统,为社区建设服务;积极探索乡镇档案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措施,发挥档案管理示范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村级管理和维护集体、农民权益为中心,积极推进农村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小城镇建设档案、园区建设档案的监督指导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工作,档案信息开发获奖成果数量在全省各市中保持领先水平。
  3、积极培育城市特色文化,增强档案宣传的力度。全市综合档案馆要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纪念活动,举办10个专题展览;完成《青岛通鉴》编纂工作;实施青岛地方文献开发工程,编辑30种以上系列丛书和书刊、画册,拍摄5部电视专题片;开办青岛历史文化VOD点播系统;加强档案网站建设,突出档案宣传的特点,加大档案信息公布的力度,增强交流的互动性,年度点击率平均增长10%以上,保持全国档案系统先进水平。
  (三)实施档案资源建设优化工程,档案资源实现整体性、结构性的突破
  1、进一步丰富馆藏。各级档案馆馆藏档案数量快速增加,馆藏档案保管长度增加20%以上;培育馆藏档案的特色,馆藏档案门类增加一倍以上,音像档案和建国后专门档案的数量增加一倍以上,基本达到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完整和系统地记录本地区历史真实面貌的要求。
  2、规范档案归档和管理工作。实施机关进馆单位档案归档范围备案制度,完善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列入档案进馆单位的管理办法,维护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齐全完整;制定不进馆档案的管理意见,规范不进馆档案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3、加强专业档案工作。明确专业档案的进馆范围,拓展与公民联系密切档案的进馆范围和途径,开展专业档案进馆工作。
  4、拓展档案征集工作新渠道。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面向社会开展档案征集工作;实施濒危档案信息抢救性征集工作;面向美国、日本等国家拓宽国外档案的征集渠道。
  5、开展城市记忆工程。继续开展以记录城市发展、社会风貌和百姓生活为重点的城市记忆工程。
  (四)实施青岛市珍贵档案遗产保护工程,强化珍贵档案保护
  1、实施档案馆档案分级管理。制定青岛市珍贵档案的认定标准;组织档案馆和涉及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单位档案室开展馆(室)藏档案普查,实施档案分级管理。
  2、对珍贵档案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编制珍贵档案目录,建立档案馆档案分级管理目录数据库;对珍贵档案实施提前进馆、复制进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室保存等措施加强保护工作;实施珍贵档案利用特批制度。
  3、继续开展档案抢救工作。市档案馆完成200万画幅档案的缩微拍摄任务。
  (五)实施数字档案信息共享工程,全面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1、形成全市规模的数字档案馆集群。各级档案馆全部建成数字档案馆,力争把数字档案馆纳入电子政府的建设规划,更好地发挥数字档案馆的功能。
  2、加快综合档案馆文件级目录、全文信息、照片档案、多媒体档案等四个基础数据库建设。完成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资料和建国前报纸篇名目录数据库建设,全面提高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全市档案信息中心的功能,建成全市开放档案目录中心;加快档案数字化进程,各级综合档案馆建国后档案全文数字化达到50%以上,市档案馆完成1200万页档案的扫描任务,基本建成以馆藏建国后档案为主体的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完成照片档案、视频档案的数字化任务;各区市档案馆扫描档案50万页以上;市档案馆建立青岛市基础信息档案数据库、青岛历史重大事件档案数据库、青岛知名人物数据库;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全市规模的学籍档案、婚姻档案、公民出生档案等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3、积极推进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四项工程。在机关实施全市非涉密档案文件资源共享试点工程,初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机关公文信息的检索利用;实施开放档案信息社会共享工程,通过因特网实现政府公开文件和历史文献资料的查阅服务;实施综合档案馆馆藏资源共享工程,实现档案信息在综合档案馆共享查阅;实施档案馆、室档案资源共享试点工程,探索馆室档案信息相互查阅的有效途径。
  4、全面推进网络环境下的馆室档案信息一体化管理。加快档案室信息化建设步伐,在机关全面实施数字文件中心工程;完善电子文件归档办法,实现机关电子文件归档率达到100%。
  5、全面开展列入进馆范围的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目录、全文信息数据库建设。50%的市直企业事业单位建成数字档案室,探索建立企业基础管理档案信息数据库的有效途径。
  6、做好软件开发和硬件配备工作。围绕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发相关软件,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建立以金宏网为基础的档案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7、市档案馆要力争建成青岛市电子文件及数据库备份基地。
  (六)实施档案工作创优工程,提高档案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1、积极推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建立档案行政执法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优化档案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完善档案法规体系。起草《青岛市各级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力争纳入地方立法规划;制定《青岛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青岛市知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青岛市国有重点档案监管办法》、《青岛市专门档案管理办法》、《青岛市档案资源管理规范》、《青岛市综合档案馆档案管理评估办法》等档案工作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3、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档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4、强化档案规范化管理。强化档案管理检查和评估,开展区市档案工作评估和列入进馆范围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业务检查,评估和检查的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实施社区档案信息一体化管理的新机制,75%的社区档案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水平。抓好国有企业产权档案等企业重点档案监督工作,全面开展企业档案管理效能评估,做好产权变动企业档案处置工作,提高大型骨干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水平,增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自我强化自我完善的能力。
  5、积极完善档案业务标准。建设和完善机关、企业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体系;研究改革专业档案整理方法的具体措施;继续完善档号编制,实现新的档案整理办法与档案馆现有管理办法的有机衔接。
  6、加强档案科技、教育工作。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档案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制定《青岛市优秀档案科技学术成果评审办法》,力争有2-3项成果获得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制定《青岛市档案教育工作规程》,继续开展档案专业业余学历教育,档案岗位培训达到2500人次,档案继续教育培训人数达到5000人次;积极发挥档案学会的作用,力争有2项以上的学术成果获中国档案学会档案学优秀成果奖。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依据《规划》开展工作的自觉性
  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充分认识《规划》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指导地位和作用,严格依照《规划》组织档案事业发展,部署档案工作的各项任务,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态度,切实抓好《规划》所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大工作措施,为完成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大发展奠定基础。
  (二)敢于创新,勇争一流,积极推进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要围绕我市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总体目标,着眼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和争先意识,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时期档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创新,努力实现档案工作思路的新突破,工作领域的新拓展,工作效能的新提高,按照《规划》任务的要求,以开拓创新和勇争一流的姿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持全市档案事业“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有序实施
  要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法规和规章,完善全市档案法规体系,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要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通过档案执法检查,依法纠正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保障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培养良好的档案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档案执法行政监督机制,提高档案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档案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档案执法工作的效能。
  (四)培养人才,建设队伍,为实现《规划》提供组织保证
  要进一步加强档案干部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引导全体档案干部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提高业务技能,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建立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多种方法,鼓励档案人员岗位成才,着力提高档案人员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加大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的力度,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档案干部队伍,努力造就一大批复合型、专家型、技能型的档案人才,努力把档案部门建设成为学习性和研究型部门,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五)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档案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档案事业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对档案事业的经费投入,确保档案事业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同步协调、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发挥档案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