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日报讯 如今,在市南区的非物业管理小区居住且交纳了一年12元治安费的居民,都可以得到“平安补偿待遇”———一旦遇上入室盗抢案件,只要3个月内案未破,可以相应得到一定的财产保险赔付。这是市南区今年以来创新推出的“社区联保限额保险”的重要内容。
今年以来,市南区把社区平安作为“平安市南”建设的基础工程,特别针对入室盗抢案件防范这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治安问题,积极探索市场经济形势下城区治安防范与社会保险相结合的新路子,创出了“社区联保限额保险”这一治安新举。他们立足非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的实际情况,以“谁出资、谁受益”为原则,由综治部门牵头,以社区和保险公司为主体,以契约化管理为手段,从居民户交纳的治安联防费中拿出四分之一联合投保,专项用于入室盗抢案件的限额赔偿。
“社区联保限额保险”的具体举措主要包括:一是推行“季度保全年”。为使居民不多拿一分钱,市南区仅从现有的每户每年交纳的12元治安联防费中,拿出3元钱联合投保,专项用于居民户住宅遭受入室盗窃、入室抢劫且公安立案侦查3个月仍未破案的财产性损失案件赔付。二是推行“千保十”。以一千户为一联保单位,实行千户保十户的限额赔偿比例。三是推行“累进赔付”制度。经确认审核后,保险公司按财产损失500元以下(含500元)赔偿200元、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含2000元)赔偿400元、2000元以上赔偿600元的标准给予赔付。四是推行“补偿促防范”。为防止出现理赔过度、防范缺失的现象,明确规定联保户以及看楼护院队伍的防范责任,理赔款将根据案发原因给付。如果联保户未落实防范措施或者防盗设施在发案过程中被损坏,理赔款将以实物赔偿的形式恢复或加强联保户防盗装置。
为确保“联保”赔付落到实处,市南区综治部门着力规范各环节的衔接制度。一方面,协调市南公安分局开设“绿色通道”,明确承诺,联保户发案经公安、综治、保险认定后当日赔付,实现认定环节与理赔环节的有效对接;另一方面,协调保险公司开辟专门窗口,仅凭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侦查3个月后的未破案证明和综治部门的认定结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着眼于促进治安防范与社区联保限额保险的有机结合,市南区还对发案率低于全区平均值的参保社区及其治安巡逻队员予以奖励,同时对入室盗抢案件发案率连续3个月居全区之首的管区进行责任查究,对连续6个月居全区之首的管区实行黄牌警告。
据统计,市南区目前已有非物业管理小区的3万余户居民参加了“联保”,已有10余户联保户拿到了200元至600元不等的保险赔付。市南区综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联保”制度,不仅有利于对受到损失的居民予以财产补偿,而且使居民主动交治安费入“联保”、使治安联防费用发挥最大效能,从而形成居民投身平安创建、强化治安防范力量的良性循环。目前,该区首批实行“联保”的八大峡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等入室盗窃案件发案率有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