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预防食物中毒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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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持厨房环境和餐饮用具的清洁卫生。
  (2) 选择新鲜、安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切勿购买和食用腐败变质、过期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切勿食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等含有或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
  (3) 蔬菜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处理。
  (4) 肉及家禽在冷冻之前按食用量分切,烹调前充分解冻。
  (5) 彻底加热食品,特别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四季豆、豆浆等应烧熟煮透。
  (6) 烹调后的食品应在2小时内食用。
  (7) 妥善贮存食品。食品要贮存在密封容器内,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新鲜食物和剩余食物不要混放。提前做好的食品和需要保存的剩余食品存放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
  (8) 经冷藏保存的熟食和剩余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食物中心温度须达到70℃,并至少维持2分钟。
  (9) 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点和卫生条件差的饮食店。
  (10)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不吃生食,不喝生水。
  
  
  夏季是各种细菌最易生长繁殖的季节,也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因此夏季防范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在挑选食品时,要选择新鲜、无变质的。在购买罐头、奶制品及其他有包装的食品时要注意保质期,还要注意包装袋有无膨胀或破损;肉类要选择新鲜的、经国家卫生部门检疫过的。在挑选海产品时,要注意选择新鲜的,最好是活的海产品。
  (2) 为防止熟食被细菌污染,切生熟食品所用的刀、砧板要分开。加工凉拌菜一定要洗净消毒,最好现做现吃。
  (3) 用冰箱暂时存放的食物应尽快吃完,冷藏食品进食前要先加热再食用。
  (4) 每餐的饭菜吃多少做多少,隔夜、隔顿的饭菜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对于贮存过的熟食,食用前必须彻底回锅加热,才能食用。
  (5) 要杀灭苍蝇、蟑螂、红蚂蚁等容易携带细菌污染食物的害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