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大城市发展规律 确立正确的城市发展指导原则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3-04-29
来源 : 市委政策研究室
市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构筑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框架,加快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信息中心、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和文化中心,必须坚持发展拉动原则、规划先导原则、生态标准原则、突出特色原则、经营城市原则、综合平衡原则、科学管理等七条原则。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实现青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深刻认识“七条原则”的重要意义
城市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载体和主导力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肩负着十分重大的责任,必须根据新世纪、新阶段加快发展的要求,变革战略思维方式,谋求正确的发展战略,以不断实现新的跨越,做出更大贡献。
1、“七条原则”是总结国内外城市建设经验和我市经营城市实践的结晶。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鼎盛时期,催生出一批世界级大城市。这些世界级大城市在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发展理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快车道,北京、上海等老城市焕发出勃勃生机,深圳、大连等新兴城市发展强劲,在城市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近年来,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要求,我市在经营城市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在许多方面形成了一些较为成功的经验,极大地推动了城市的发展。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我们对大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七条原则”就是对国内外城市发展理论和我市经营城市实践的理性思考和高度概括。
2、“七条原则”是实施大城市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大城市对经济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集聚和扩散效应,但也会带来不可忽视的“大城市病”等负面影响。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大城市发展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经验也越来越成熟。当今世界各城市已经越来越重视人与自然、环境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追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在实施大城市发展战略中,只有坚持“七条原则”,遵循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生态演化的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重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才能将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自然的、人力的等各种因素整合为一个整体系统,形成发展的合力,全面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
3、“七条原则”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的必然要求。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经济中心城市的发展已经呈现由以制造业为基础向以现代金融、国际贸易、交通等为基础转变的趋势,经济集聚效应与城市综合功能、城市结构布局与环境之间的依存、互动关系越来越密切,区域协调、区域整合对大城市发展越来越重要。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尤其要考虑经济的、社会的、环境的、文化的等诸多因素。“七条原则”正是立足大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所作出的全方位、多层面战略思维调整。
二、准确把握“七条原则”的深刻内涵
“七条原则”之间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有机统一的,它揭示了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正确理解和把握“七条原则”的内涵,可以使我们对城市本质、城市机理、城市形象、城市特色、城市生态等诸多问题有更为清醒的认识,提高实施大城市战略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第一,经济是大城市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大城市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其特有的资源、信息、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力要素的集聚规模、整合效应以及梯度辐射功能,因此必须突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始终把发展经济作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根本措施。要防止盲目铺摊子,简单地增加人口基数来扩大城市规模的陈旧做法,把推进经济现代化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使大城市发展具有强劲的内在要求和动力。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提高城市能级,在发展大城市的过程中增强经济的集聚扩张力,实现经济规模放大与空间规模放大的同步、人口集中与人才集中的同步、环境质量提高与城市现代化水平提高的同步,进而实现城市的现代化。
第二,规划是大城市发展的先导。依据城市定位、城市发展目标进行全面的战略规划,既关系到城市的目标定位能否充分体现,又关系到城市的长远发展,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具有战略的、先导的作用。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好的规划是最大的节约、最大的效益,规划的失误和滞后是最大的浪费和最大的破坏。必须坚持规划先导,按照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强化城市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规划实现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生态平衡、延续城市特色、平衡发展关系。
第三,特色是大城市发展的灵魂。城市因特色而存在,因特色而生动,大城市在建设中充分体现特色,就可以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对沿海开放城市而言,生态环境是特色的基础,特色是生态环境的体现。突出海滨城市特色,在延续历史文脉、突出山海风貌的过程中,形成时代感与自然人文风光紧密融合的城市特色,就可以增强城市的环境竞争力。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进程中,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以特色和生态标准整合城市发展要素,提升城市价值。
第四,经营城市是大城市发展的重要途径。大城市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各种资源汇聚的综合体。只有科学合理地整合优化这些资源,才能保证大城市健康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用市场的办法才能实现城市各种资源的整合优化。经营城市实际上是将城市中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自然、人力等各种因素视为一个资源整体,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和竞争机制,进行集聚、重组、运营等运作,使之实现价值上的最大化、结构上的最优化和运行上的和谐化。经营城市适应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趋势,是关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的理论与实践模式,实践中已经显现出其对城市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的重大作用。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必须把经营城市作为重要途径,进一步提高运作水平,推进城市各项事业的大发展。
第五,科学管理是大城市发展的关键。当今世界,城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城市结构与功能日益复杂,城市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可以说,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已经成为城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城市政府决策水平、领导艺术、管理能力的综合反映,是提高城市运营效率,推进城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建设现代化国际大城市,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城市管理的地位和作用也更加突出。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的发展规律,掌握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的管理理论与先进方法,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城市高效、协调、持续、稳定运转。
三、认真贯彻落实好“七条原则”
要按照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的“大力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管理,塑造城市发展新形象”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重点做好落实的文章。
1、高度重视城市规划。把规划作为城市建设第一位的工作抓早抓实抓好。坚持“每一寸土地都要有规划的用途、没有规划用途的土地一寸也不能开发”的原则,搞好城市概念设计,建立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法定图则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五位一体的规划体系,切实提高控制性详规和法定图则的覆盖面。要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坚持规划管理权高度集中,事关全市长远发展的重点区域的规划由市统一管理。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决策三位一体的规划审批机制,全面推想“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和工作效率。要依法强化规划管理,规划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预,更不能随意变更,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2、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五项工程”和党政机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竞争型、创新型”机关的行动,加快党政机关由领导型向服务型转变,努力营造促使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有利于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理顺市、区、街关系,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的决策机制、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和政府监督机制。按照“管养分开、管干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进“政事、政企分开”改革,在深化城管体制改革、建立新型运行机制上实现新突破。逐步推行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市政维护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模式,组建城市管理综合公司,实行企业化、市场化运作,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3、切实提高生态水平。深入挖掘城市独有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内涵,处理好城市景区、城市形态、历史风貌等要素之间的关系。注重维护、延续“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自然人文景观特色和“山、海、城”浑然一体的城市风格。结合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建设精品工程,展现时代精神,塑造亲海环境,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和海滨旅游城市品质。推进生态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群建设,全面实施碧海行动计划,搞好沿海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海岸线、交通线、河岸线和市内山头绿化工程,提高绿化质量。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调控系统。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建设生态农业。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加快生态建设市场化进程,加强环境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4、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注重城市区域发展和各要素之间的动态平衡,在东部地区继续提高档次的同时,把投资建设的重点向老城区北部和西部转移,努力缩小南北差距、保持东西协调。搞好东西快速路、中山路改造、张村河、李村河改造等重点工程;加快团岛至胶州湾东岸后海一带的规划建设,改善城区西部、北部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集中力量抓好海湾大桥、滨海大道、机场和前湾港扩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土地捆绑开发力度,全面推进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着力改善老城区面貌。加快“数字青岛”建设,加快市域高等级公路网络建设,尽快形成“一小时经济圈”。
5、大力推进依法治市。按照入世要求,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的“废”、“改”、“立”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与国家法律相衔接、符合青岛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现综合执法、专业执法和归口管理的有机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的问题。加强执法监督,在完善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监察和审计机关等机制内监督的同时,加强体制外监督,建立党组织、人大、政协、公众和舆论五位一体的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6、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总抓手,以培育“四有”公民为根本任务,将城市文明、“人文奥运”、城市管理紧密结合,围绕弘扬民族精神、培育城市精神、承办奥运、创建学习型城市等重点工作,紧紧抓住群众的“兴奋点”,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每年办几件实效大、影响深、得民心、合时宜的实事,使创建活动热在基层、热在群众、热在办实事、热在求实效上,让群众在创建中得到实惠,在创建中受到教育,在创建中提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