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典型代表倡议: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者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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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报讯 昨天上午,出席全国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工作座谈会的部分全国重大先进典型代表邱娥国、冉绍之、许振超、李素芝、宋鱼水、王顺友、丁晓兵、王乐义、张云泉、方工发出《人人都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者》的 倡议书。许振超代表大家在会上宣读了倡议书。

    倡议书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关键是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要求,变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变成强大的精神力量,变成亿万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我们作为在全国学习宣传过的先进典型代表,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定要积极响应胡锦涛总书记的号召,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引领社会风尚。

    倡议书说,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把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提高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倡议书表示,要努力把“八荣八耻”体现到自己的实际行动中,体现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自觉地把自己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基本途径,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知难而进、奋力拼搏,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使自己的本职岗位成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舞台。

    倡议书表示,要按照“八荣八耻”的具体要求,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常修做人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渗透到自己的日常生活、社会交往中,注意小节、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努力做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表率。

    倡议书最后表示,要坚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积极参加各种道德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中争做表率和排头兵,带头参加“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时代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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