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发出通知:在全市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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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共青团青岛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在广大青少年中广泛组织开展以“知荣明耻树新风”为主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系列活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团组织要紧紧围绕青岛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落实“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紧密结合团十五大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迅速掀起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热潮。把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帮助青少年理解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通过组织学习,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通知指出,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宣传,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青少年中深入人心。以全市团员青年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座谈会为契机,以举行宣誓仪式、成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报告团、开展“两代人”对话活动等为形式,充分发挥各级团报团刊、青少年网站及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做好重点宣传。大力宣传青少年中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团属事业、青少年教育阵地等青少年活动场所要发挥自身优势,发掘教育资源,针对青少年特点,运用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方式,积极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

  通知强调,各级团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青少年思想特点,紧扣理想信念教育这一核心,以“知荣明耻树新风”为主题,通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特色、效果明显的道德实践活动,使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青少年中蔚然成风,成为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追求和生活方式。机关团组织要组织团员青年把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在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具体行动上。企事业单位团组织要通过组织青年职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大讨论等活动,引导青年职工深入开展创新创效、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年服务品牌创建等活动。推进青春创业行动、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引导广大创业青年艰苦创业,文明经营,做创业的排头兵。五市三区团组织要紧密围绕提升乡村文明、促进农村生活富裕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依托农村青年中心等阵地,引导广大农村青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增收成才,青春建功。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农村团支部书记培训的主要内容,在学习和实践中为农村青年做出榜样。发挥街道、社区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青少年组织的作用,通过团课、主题队会、座谈会、研讨会和宣传栏等形式,在社区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各大中学校团组织要以成人教育和责任教育为重点,加强大中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开展“八荣八耻”行为准则大讨论、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理论社团建设,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不断提高。各级少先队组织要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校园舞台剧、道德新歌谣、“雏鹰争章”、“手拉手”等活动,引导少年儿童知荣辱,辨是非,自觉践行荣辱观。要大力开展“新市民”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加强外来务工青年思想道德教育。要积极探索灵活多样、多层覆盖的外来务工青年团组织及其外围组织设置模式,组织优秀外来务工青年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技能培训、集体婚礼、文明礼仪展示、交友联谊和“三送一助”等活动,在广大外来务工青年中倡树文明新风。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把宣传教育活动抓出成效。全市各级团干部要带头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实际行动加强自身修养、争做时代先锋,努力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各级团组织要把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当作当前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中之重,摆上突出位置,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实效。要紧密联系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实际,按照贴近青少年、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着力解决当前青少年群体道德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活动组织机制、宣传机制、青少年思想动态监测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