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滨海现代文化名城需要健全政策支撑体系
建设滨海现代文化名城是我市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一项战略目标和任务,是关系到城市发展全局和长远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加大政府投入、落实配套措施、做强市场主体、支持交流合作、加强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健全政策支撑体系。
一、加大政府投入。由于文化事业具有明显的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受益的公益性,加之文化建设的历史欠账较多,文化建设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设立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是一个比较有效的做法。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由财政投入,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文化演出、贷款贴息和奖励等方式,资助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和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结合当前的实际,加大对文化建设投入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各级政府应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不断有所增加,同时,收足、管好、用活文化事业建设费。在文化建设资金的投入上,应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文化领域新增的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农村。文化事业经费安排应向基层文化建设项目倾斜,保证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的经费投入,保障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并资助民间艺术传承及其资料的抢救和整理。
二、落实配套措施。在经营服务类文化单位改制为文化企业过程中,尽快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土地使用权处置、人员安置、社会保障、财政、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和试点文化集团的核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试点优惠政策,予以重点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各担保投资公司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发展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文化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申请上市;鼓励依托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通过联合、重组、兼并、上市等方式,整合优质资源,重点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集团;鼓励兴办高新技术文化产业;鼓励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培植开发与高新技术密切结合的新兴文化产业;继续鼓励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
三、做强市场主体。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在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前提下,非公有资本可投资参股从事出版物印刷、发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方面的节目制作,以及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等业务。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等国有文化单位的公司制改建,非公有资本可以控股。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从事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业务。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土地征用、融资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四、支持交流合作。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构建以国际友好城市为桥梁、政府为主导、民间交流为主体、开拓国际市场为中心的对外文化交流模式。重点扶持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大型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充分发挥对外文化中介机构的作用,促进合资合作,推动文化产品更多地进入国际市场。文化产品出口以及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引进先进技术等,可依法享受包括出口退税等在内的扶持政策。借鉴经济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带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充分利用节、会、展等多种形式,搭建与国内外的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在利用外资的同时,积极吸收国外有益文化成果。
五、加强人才培养。积极争取国家级艺术院校来青办学,发展与文化相关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大力支持我市现有院校充分发挥在培养文化人才方面的作用。坚持把文化专业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中小学文化艺术教育。加大文化人才引进力度,把引进文化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工作规划,广泛吸引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文艺创作人才、熟悉国际文化经营运作的经营人才、掌握文化产业高新技术的专门人才和高素质的文化管理人才来青创业。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文化人才实行重奖,允许和鼓励有特殊才能的文化人才和管理人才以其拥有的文化品牌、创作成果和科研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持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并参与收益分配。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文化人才实行重奖。积极争取国家级和国际高水平的院校、团体和机构来青发展。(理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