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员爱心项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10-08 来源 : 青岛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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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背景

  红十字会是国际人道救助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自愿缴纳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红十字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红十字会的为个人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加入红十字会的为团体会员。行使会员的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 参与方式

  1、加入个人会员,按年度交纳会费。个人会员年度会费为10元,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5元。
  2、加入团体会员,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会费:
  职工人数200人以下的,年度会费300元;
  200-500人的,年度会费500元;
  500-1000人的,年度会费1000元;
  1000-2000人的,年度会费1500元;
  2000人以上的,年度会费2000元。
  鼓励会员单位多交会费献爱心。
  3、资助红十字会员公益活动
  青岛市红十字会有注册会员21万,每年“五.八世界红十字日”期间,都会组织红十字会员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合作方式:
  A、捐赠10万元,可为全市红十字会员公益活动冠名。
  B、捐赠物资资助红十字会员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