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4月11日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中共青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委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青岛实际,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保障和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大会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委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大会提出,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要继续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大会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表示赞成。
大会强调,全市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各级纪委要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把我市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