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青岛—— 重点抓好 十大民生工程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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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以富民和谐为主线,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做到重民生、解民忧、促民富。重点抓好医疗卫生、教育、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公共交通、供热、食品安全、老龄、城乡环境整治等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医疗卫生方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和覆盖所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教育方面,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素质教育,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困难家庭子女就学保障机制。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提高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扶持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住房方面,健全多层次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突出抓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发展普通商品住房,稳定住房价格,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社会保障方面,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覆盖全体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险体系,加快推进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收入分配方面,完善收入分配政策,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