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验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培训证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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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1)提报材料:各继续教育基地和其他办学单位携带《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班申报审批表》、学员花名册、填写完整并加盖施教机构公章的单科证书、培训小结等材料报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2)审核材料:教育培训处将备案计划和办班申报审批情况与实际培训情况进行核定后确认相应学分,在单科证书上加盖钢印。对经查验施教机构未达到审批备案学时数或参加的培训人员出勤未达到2/3以上培训课时的,不予加盖钢印。
  (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地址:香港中路11号人事局351室;电话:85911380,8591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