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程序是怎样的?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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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1)提报材料:当年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和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将《继续教育证书》和取得继续教育学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习培训类、自学类、科技奖励类和论文、著作类等原始证明材料)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后按照上述分工分别报送。(2)验证材料:按照分工组织人员对《继续教育证书》内规定的项目填写是否真实进行核对,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对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检查上一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到本次审验时,累计或平均完成的继续教育学分数。(3)出具证明: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20学分的的要求,对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的,出具《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