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许可?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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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持职业(Z)签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在入境后十五日内,到工作许可签发部门申办《外国专家证》,并在入境后三十日内凭职业(Z)签证和《外国专家证》到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注:国家外专局将于今年6月份针对“外国专家证办理”和“来华工作许可”颁布新的政策规定,我市将根据国家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届时我们将及时在青岛人事政务网上更新。
  (市外国专家局,地址:闽江路7号市政府二期办公楼206室,电话: 85911893  8591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