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外国专家费用如何承担?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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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引进国外专家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受益单位承担。由市外专局推荐的专家,一般不要报酬,只需负担专家的国际旅费和在青的生活费或其中一部分。经市外专局批准立项的项目,可资助专家的国际旅费,对较困难的单位,还可资助部分国内生活费。对经济效益显著,需高薪聘请的高新技术专家项目,可特事特办,申请国家专款资助。资助方式、标准、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外专发[2001]7号)执行。